公布日期:113年06月24日
號次:第7728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華總一義字第11300056401號
茲增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