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3年06月05日
號次:第772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任命詹曉華、朱天梅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佩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宇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繡如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君、楊麗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芳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奇、王智緯、姜燁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英俊、張政傑、田詩涵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官長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詠宜、劉振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仲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駿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芝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宗錡、許君慈、傅俊華、張裕展、林昱君、蔡嘉良、張淑慧、黃逸珊、許仲志、陸嬿方、潘同壽、楊昕晨、溫俊榮、劉信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方儀、徐小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幸霓、胡靜書、李永裕、林釔諠、王師凱、張志宇、江雅欣、胡靜怡、黃鼎嫻、許麗玲、呂承樺、陳士祖、歐勇成、林民豐、林晉弘、張家綺、蘇玉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琪、林恩麒、潘立誠、曾彥儒、朱閔、吳曉竹、葉家瑋、蘇俞安、陳孟萱、陳家盈、宋川華、唐文浩、黃郁文、陳文瀅、王庭于、游奕楨、簡翊珈、劉佳怡、黄詠軒、羅振豪、林于靖、張翊宸、莫顏甄、王詩雯、邱子軒、郭晴維、曾頤達、黃莞雁、楊智仁、鄭彥暐、廖芳琦、田昕平、何詩婷、趙展逸、梁子敬、楊茲婷、黃子駿、廖予晨、陳葦珊、盧思瑜、顏利丞、蕭安束、吳文山、李哲源、陳惠靜、陳志為、陳昱璇、吳堂靖、謝和寯、鄭慈瑛、鄭暐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暐丞、施純富、李宗棋、涂永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昱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珍、黃琬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旻翰、張倉碩、高至廷、賴致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宜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卉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玉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煜真、郭弘濂、黃培奇、張清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維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媖、呂欣蓉、陳虹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育萱、邱淑娟、謝佳惠、鄭秉如、葉怡君、王錦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永凱、曹君如、張育嘉、陳信乙、傅鈺嵐、高憲章、劉之穎、李慶吉、楊如玉、周鴻任、蔣俊武、宋正綱、陳冠宏、曾廸、楊明勲、何志信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婁鶴齡、呂俊賢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昌龍、吳叔蓉、林姿吟、張凱棋、潘府鑫、王振富、林大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湘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蔚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欽皇、游璦寧、許耀庭、黎佳鑫、黃尹玟、徐嘉彤、楊庭霓、林俞貝、陸偉信、黃法蓉、林弦音、林子越、鄭伊真、許恩瑄、林雅惠、許依妍、張容慈、吳姿怡、何俐萱、黃若寧、吳逸
、吳欣韋、徐瑞茵、余佳軒、彭文詣、林明毅、洪韻珊、張婷婷、王詠恩、張耀之、謝長原、洪惠敏、林于芯、簡龍呈、蔡孟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仕庸為檢察官。
任命張育誠、謝濬緯、賴潔民、林祐誠、黃郁暐、梁亞璇、陳羿潔、沈玟君、陳俊兆、李品蓉、黃品瑄、張韶恬、吳宜庭、周煒婷、凃東易、蔡明宏、曹庭蓁、李侑紝、楊榆玲、陳智瑞、吳婕歆、常文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雪惠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任命楊恆、陳哲煒、張繼仁、黃紹恩、許逸亭、陳建安、吳漢琳、陳金珍、沈雅欽、徐岷瓘、李天昱、陳韋智、張若禹、陳柏瑄、李致儀、余俊達、柳柏羽、蔡佳叡、林佐桓、謝孟緯、劉文傑、蔡政宏、葉昭良、鍾政倫、黃鈴方、林伯翰、鍾佑昇、林柏丞、吳宗霖、許庚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鼎諺、陳威廷、姜宗廷、黃書政、徐璟旻、游志文、黃文龍、楊佾儕、陳思翰、鄭裕彬、楊庭期、謝伯彥、黃俊傑、林韋睿、李宏偉、黃士豪、廖乾宇、周俊吉、李文廷、楊茂威、張峻榮、鍾岱軒、邱國軒、戴聿宸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任命黃美華、許玉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浩珽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敏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州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志安、霓卡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麗文、蕭妤丞、呂奕昇、張文馨、湯凱婷、曾立行、紀宛青、劉令名、黃婉如、徐禾杰、王淑慧、周仲璿、曾凱裕、鍾宏柏、李宗明、吳凌雲、李婉菁、董玉琪、張家旗、曾依淑、林子鈺、袁偉程、盧情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捷妤、曾千慈、張秀梅、任昱甄、林穹緯、陳鈺青、張敏杰、楊玉潔、鄭雅安、謝麗珠、林銘驊、蔡宜蓁、陳俊斌、陳壹蓁、楊雅鈞、曾慶恩、張詠筑、林欣柔、邱興傑、鍾佳釗、陳亭雅、馮晨珅、石蕙銘、詹弘毅、吳侑珊、陳維心、鄭伊廷、彭蘭香、高浚學、許祐銘、顏凡涵、陳韋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聖淇、蘇巧茹、邱薰瑩、施奕甫、趙俊宇、朱雅琳、莊伯誼、黃秀芝、鍾玉娟、張文杰、盧素玲、王永琳、郭若竹、曾威綱、柳仕珍、陳春德、黃玉賢、林宏華、程冠傑、葉晟煇、張詠喬、徐圓婷、陳志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建勛、洪明鈺、王若蕎、楊慶芳、黃詩雅、吳貞怡、林銘德、陳芷萱、林宥家、陳建宏、吳淑芬、林瑄詠、陳以璇、許伸祥、黃孟
、吳建樺、龐琨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榮勳、鄒淑玲、黃亦寧、徐國統、陳明珠、李珍璟、姜珊如、曾文美、黃嘉琦、林伶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韻如、蕭玉梅、鍾雅雯、周俞汎、黃于庭、方金時、宋菁菁、侯彥宇、林安儒、康議文、張佳蓉、林煦瑄、林祥生、吳秉榮、李嘉惠、洪秋蓮、劉玲君、呂耕瑋、梁浩文、孫志裕、劉美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雅惠、吳添福、劉慧娥、林明毅、林雅菁、何鎮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家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彥禎、高惠玟、曾聖偉、莊召平、王玉賢、陳佳蘋、龔淑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坤芳、陳筱屏、傅彥霖、谷燕怡、郭建男、粘春蘭、謝念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峻宏、李祈慧、張景榮、張立典、錢嘉琪、洪立謙、松學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弘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源、何昱勳、林桂珍、曹建笙、王姿文、宋易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荷青、陳泰安、郭純吟、黃美秀、李怡蓁、陳秋燕、李淑如、鍾婉瑜、林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信鑫、劉怡辰、薛青芬、林裕盛、許淑芳、劉凱筑、巴羿捷、朱元龍、陳雅玲、蘇欽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倩葶、李世昌、陳立珊、廖亞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旻璇、李陳岱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世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蒨楨、陳映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梓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姿妃、張建賢、郜曉瑩、謝沛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珮倫、洪子婷、李昱婕、鄭臣竣、李芯瑜、余泇諭、王韻心、許家瑋、邱家君、張美慧、康雅雯、許珈寧、李明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偲倫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姵蓒、鄭慶豐、洪敬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亭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佳妏、陳品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錡、洪蒓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耀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桂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菁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柔萱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任命高夢笙、張宏榮、陳俊絃、魏茂森、楊智翔、王聖雄、吳東至、周亞男、李偉琛、張泰安、李喬文、張雅茹、陳明吉、簡雅婷、林承鈞、林家逸、林仁智、謝鈺渟、李毓庭、陳鴻德、陳泓濱、陳漢興、程建元、陳柏宇、黃哲宇、黃偉華、柳志田、黃宥傑、陳建昇、黃炳盛、馮培傑、陳善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福均、李宗錡、楊智超、莊翔智、李俊德、陳俊陽、劉鈺晟、林于生、羅啓豪、李誌偉、丁鴻銘、沈彥杰、徐皓哲、龔嘉仁、翁豪駿、鐘子涵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柏文、范鴻甫、何文峰、侯志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峰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