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3年05月24日 號次:第7723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
華總一義字第11300042371號
茲修正國籍法第四條至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內政部部長 劉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