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13031號
茲修正政治檔案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至第十一條及第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龔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