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13041號
茲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九條之三、第二百十九條之七、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八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八十五條、第四百二十七條、第四百二十八條、第四百三十條、第四百三十四條、第四百四十一條、第四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三十、第四百七十六條及第四百七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