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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2年10月04日 號次:第768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


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勞動部政務次長李俊俋,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李俊俋為監察院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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