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4121號
茲增訂郵政法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四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交通部部長 王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