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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家事事件法條文

公布日期:112年06月21日 號次:第7669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841號


茲修正家事事件法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五條及第二百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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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