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2年06月21日 號次:第7669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841號
茲修正家事事件法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五條及第二百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