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45431號
茲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