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2年05月24日 號次:第766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00043251號
茲增訂商標法第九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七十五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六條及第一百零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經濟部部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