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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民團體法條文

公布日期:112年02月08日 號次:第764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211號


茲修正人民團體法第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內政部部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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