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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1年12月14日 號次:第763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特派陳慈陽為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1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任命李曜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秀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景倫、籃志弘、張仕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秀芬、宋曉穎、許尹馨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季伯、范良占、顏嘉誼、雷志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郁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德、李惠珍、施美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東興、許智傑、馬振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桂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靜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麗華、林育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戚雪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遠、葉淑婷、吳欣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嘉玲、陳柏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玫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康如、劉宏祥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良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麗華、李榮泰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永亮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綺櫻、邱淑美、王品清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蕙雅、黃鳴鴻、魏國忠、陳英豪、郭玉蘭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坤德、邱國豐、陳琬瀅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英志、陳叡貞、賴玲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乾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俊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進祿、呂仲浚、陳偉德、林美足、郭寶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怡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政新、徐建男、莊佳慧、黃德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英敏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帥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佩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莉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巧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芳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珮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聖凱、黃籍葳、簡宇彤、連伊涵、鍾林達、許夢麟、王之佑、林奎餘、呂翰蒼、簡維慷、辜敬斌、邱鈞偉、吳宗曄、褚咏煜、蔡予馨、陳勇全、莊靖萱、吳相儀、洪碩甫、賴佳鴻、曾志仁、郭詠、李權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宇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家瑄、謝淳賢、吳小萍、李旻堅、黃耀樟、林錦昌、徐朝賢、符國鼎、林宗憲、王建鈞、陳韋帆、賴彥蓉、蔡景宸、何信慶、鄒明諭、陳俊成、李祥赫、鄭喬槐、林佳瑛、許啟冰、劉淳羽、林書安、胡國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燕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岑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同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志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瑋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志陽、康惟馨、孫國慧、許郡琳、許正旻、陳佳微、胡全寬、郭峻利、周芳怡、賴家蓁、李瓊玉、張志彰、陳沛緹、黃佳惠、簡銘宏、應慧芳、洪韻雯、莊惠如、鄭珮瑩、陳彥端、黃莉涵、蔡佩珊、李建毅、張君豪、蔣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卉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玉志、許峻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瑞中、呂修毅、于恩融、王心如、陳鴻文、吳真怡、侯佩辰、徐慶萱、張雅喬、陳信榮、林美佑、陳洛婕、吳致嘉、陳榆蓁、吳怡葶、王惠慧、陳昱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慧、吳宜瑾、官知正、葉茜文、張季閎、陳昱鈞、江淑菱、徐立剛、李佳紋、賴俊宏、任雁琳、謝佳容、李雨青、劉詩麗、吳怡玫、鍾秀慧、吳美秀、蘇靜雯、劉智新、簡嘉伶、張怡婷、謝涵晶、賴曉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符智維、邱子戩、李孟芸、劉純伊、吳宜倫、洪清雲、詹佳臻、吳洪萬、龔敏華、謝佳玲、程蓓霞、蘭又融、張嘉蓉、譚婷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宇、李麗玉、范強生、楊季樺、林繼宗、宋玲靜、許育珣、王小芬、許宛如、黃昭為、王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翠芳、楊晨熙、陳盈婷、劉家穎、李俊憲、蘇秀芳、林婷芳、陳玉琳、洪梅玉、錢信哲、梁麗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素招、何敏鈴、吳孟飛、劉麗慧、彭彩靖、劉靜宜、王資凱、梁藝陵、方羿筑、曾筑鈺、楊嘉瑋、簡宏緯、呂世政、朱富景、龔青佩、周育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志勇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賴彥儒、楊德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君偉、張舒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鈺婷、邱文忠、許清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楷芬、王思嘉、石心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若喬、林佳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秋榕、陳俞靜、林昱萱、高雪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碩韋、陳沛琪、張淑卿、陳怡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瑋芸、陳建任、林廷彥、葉展宏、曾哲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建凱、李佳鴻、余美淑、林義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紀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宜欣、吳傳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杰、張正杰、陳廷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秀、許文卉、程鍾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順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郡妤、謝伯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隆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恒毅、林芃、林威誠、許敬軒、戴偉松、劉政杰、林弘杰、歐朝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丕懌、何振華、何智皓、馬德超、許瓊文、李昱賢、陳晋尚、黃億金、陳睿家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庭瑄、李品鋒、黃嘉柔、孫弘明、張凱勝、李泓均、石睿凡、林歆隆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俊諺、陳侃如、連璟萓、李明達、鄭淵燦、孫心宜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文相、卓家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婷婷、陳素昭、林宥呈、葉玉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哲琦、陳鈺婉、黃惠真、馮昱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凃佳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尼嘎.索克魯曼Nika.Soqlumam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大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美雲、高英傑、蕭翰陽、許佩珊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柔怡、吳宜澤、詹淑惠、楊宗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登傑、吳玉萍、黃品蓉、謝依瑾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健豪、吳光大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馨、黃昱旗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子琪、雷皓然、涂昌正、郭宇軒、劉仁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國卿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李文賢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吳祚丞、林祐宸、洪甯雅、韓靜宜、康存真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任命王靜婷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鍾世銘、黃弟勝、陳志瑋、莊渝淵、羅凱文、陳志德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郭百倫、賴志忠、簡慈彥、戴明杉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邱淵明、丁春能、黃輝林、蔡國保、陳博文、鄭誌峰、石家源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孫暉強、黃一修、劉孟承、鄭聿宏、陳佑銘、沈侑毅、陳財源、陳堃揚、陳亮宏、江哲宇、陳奕聞、邱梓謙、蔡正祐、黃科維、孫海軒、林筱融、藍仕緯、江政憲、吳嘉峯、林汶錠、黃文庭、林天晧、黃翔堃、莊惇喻、洪梓豪、林建汎、官昆諭、謝尚呈、王薇萍、洪韋翰、林祐生、黃至康、蕭文庭、劉宜沛、陳玟穎、邱國元、李定騰、連政、趙曜男、許家誠、孫志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胡新志、張志發、林佑航、黃騰毅、楊浤立、薛尉民、楊晉軒、鄭兆傑、林煜閔、王平和、劉振宇、黃文棠、林英華、莊宏偉、李名程、王嘉鴻、蔡効佟、林晨賢、沈成隆、張峻瑋、王柏翔、洪義順、楊翔閔、翁偉展、王朝民、林義晋、郭堂駿、林金溢、蕭雄生、陳立國、黃俊嘉、潘博偉、陳彥兆、彭鈺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瑋仁、陳彥璋、吳銘崇、紀明孝、鄭繡敏、吳育倫、柯伯宗、黃弼紵、吳瑞琪、黃冠宏、蔡政穎、王永信、陳怡君、傅新航、陳重宇、潘崇政、王厚仁、李欣曄、陳錦常、黃智偉、張啟超、彭志榮、高晟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宥德、蔡政璋、蔡侑霖、邱明正、劉彥輝、曾俊賢、葉柏宏、陳凱達、黃文傑、簡碩成、陳其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博瑜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


任命李佩育、林裕嘉、劉綏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威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瑋茹、陳信誠、林子淇、蔡杏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家揚、周克倬、呂俊慶、陳育君、歸國光、張榮仁、唐永瑞、吳芳親、許寧佐、黃淑華、祝立宏、江耿宗、溫雲升、謝在富、賀宗正、王重陽、周至誠、魏男烜、李作善、周士楨、吳詠明、胡國華、羅美燕、龍竹筠、李昆霖、鄭佳虹、鍾志宏、李明謹、孫惠琪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心妮、洪敬庭、陳伯彰、黃中兆、吳志華、潘建成、陳高尚、梁明珠、陳振雄、陳立中、董延茜、江威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勝興、鄧惠娟、毛修如、張育承、李淑蓉、蔡立夫、曾以真、洪佑銘、史習平、許修豪、張宇博、張耀輝、游才銘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劉建愷、林佳宜、李義彪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蔡嘉華、江宥萱、何維敦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景三、余依靜、洪于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秀玉、王育俞、黃佳玉、許峰豪、蘇靜娟、陳輝郎、陳麗燕、陳正興、張素雲、黃耀光、柯慧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明憲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蘇柏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瑋、黃卉珍、連怡華、陳宜慧、林佳佑、林紋慧、黃盈鈞、張靜純、李梓銓、宋正文、蔡立仁、何承嘉、翁昇瑞、陳重翰、黃雅雯、林孝治、趙炳堯、莊明雄、王聖心、歐學凱、張凱傑、蔡佳彣、許庭豪、陳文力、李建輝、廖志明、劉韋杉、温廷軒、吳道岳、蔡翔任、吳育勝、林家楷、汪泰佑、林雅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博正、蘇瑞雯、龔峰榆、柯瀞雯、鄒志平、蔡文玉、黃國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家翔、陳鳳嬌、林卉娟、廖昱筌、葉宣妘、吳孟津、陳玠安、張銀珏、李毓寧、林俊圜、陳姣雯、葉意華、徐彥瑜、曾俊雄、陳德安、曾軍儒、巫振宇、莊士緯、賴信宏、蔡宏松、陳志成、黃俊展、黃啓亨、李奕杉、黃義漢、魏鏞、林志穎、蘇世國、高心忻、蔡佩玲、李秉翰、郭秉鑫、林明賢、張光耀、全宥縢、賴雅琳、林鴻嘉、宋品誼、鄭思柔、蔡欣諭、鄒霈靈、張巽凱、陳文豐、吳孟燕、曾羽禎、黃郁頻、許宗淑、邱麗櫻、廖英傑、鄭尚珉、王姵涵、黃琍翎、姜晴、梁培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瑄芃、邱柏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怡瑋、柳莉莎、丁冠銓、林宜君、邱暐婷、鄒宜霈、江宇璿、潘婷昱、鍾宜靜、林士朗、陳韋辰、趙貴賢、周珣、林江思汗、張智堯、邱冠霖、林法豫、郭人豪、蕭廷祐、呂龍天、王彥筌、古紹明、沈建成、蔡雨津、蔡佳豪、劉晏妏、單中書、王葉玲、藍素貞、康雅蘭、吳嬌娥、林廣大、林柔月、黃鉑茹、林嵩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韋慶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怡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凡婷、柯辰穎、謝嘉玲、黃韻璇、施喩翎、鄭文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孟正、郭千華、童為昭、王皓平、黃君微、張翔薇、陳晉鋒、江欣穎、胡伯義、鍾宛嫣、林家妤、黃瀞玉、曾明淳、陳鏞任、李珣、尤慧茹、曹韻琪、陳仲薇、劉怡君、邱芳萱、曾企宏、林俊賢、林昇瑩、王膺凱、蘇楷翔、李溦珊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莊宗吉、潘德慶、蕭詣玹、朱仲翊、徐晧瑄、林雪梅、余宛霖、潘昭禎、洪淑慧、宋俊澤、古祐義、賴盈頴、陳宛汝、林松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月翠、楊晏茹、蘇郁文、李慧文、徐芳臨、黃棨彥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禹丞、徐宏達、湯子頡、陳柏銘、謝庭列、王郁斐、洪金慧、林峪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鏽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國耀、蔡美君、段怡、林榆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信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琪為檢察官。

任命陳盈錦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張大軒、陳建佑、劉育瑄、田怡靜、林逸弦、黃雅暄、陳姵妘、蘇湘婷、黃雋、鄭紹廷、劉妍君、詹鈁伃、陳品妤、張又方、蘇禹禎、鄭彥儒、陳娓姈、顧志文、周渝璋、陳乙君、林雅帆、詹婷雅、陳子璇、黃佩珊、陳玉婷、李安雅、林毓凱、劉益良、黃淑惠、林靜宜、吳玄慈、謝孟芝、顏婉如、翁若瑛、涂舜媛、高雋、紀宇翔、吳幼雯、藍功安、賴景弘、林振瑜、洪麗雯為委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


任命陳永利為警監一階警察官,簡萬瑤、林樹徽、林建宏、張國雄、高建源、吳敬田、葉明潭、廖訓誠為警監二階警察官,張淑芳、張文瑞、邱紹洲、程文宏為警監三階警察官,吳東文、王智民、陳宇桓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鄭名宏、張翊庭、吳俊翰、吳有捷、柯汝霖、陳奕諠、張家瑜、魏韶逸、葉興呈、顏毓呈、蘇佑傑、劉啟威、林芳妤、孫銘佑、蘇冠丞、黃強民、劉哲銘、陳為誠、楊朝吉、蔣承峰、蕭景議、李依融、李昱瑩、黃憲政、鄭丞佑、李烱嘉、李維晟、許建勲、江泓連、朱玄武、楊勛、陳豫儒、梁榮特、陳廣豪、李庠宏、王智暉、蔡御新、郝明、顏永洲、蔡岳勲、陳彥廷、王上瑋、林佳宏、梁嘉栩、施柏榮、黃俊文、朱尉禎、李承祐、簡祺庭、張祐瑋、林家如、黃韋嘉、謝順興、黃鈺翔、李君翌、許欽詠、張耿維、翁文奇、袁國豪、王德臻、尤嵩元、馮柏盛、胡嫣、鄭維德、李易修、張逢賓、蔡啟宏、蔡明倫、李光偉、李佳諺、史靜宜、江登彪、李佩珊、陳葦錚、陳毅、劉嘉芳、孫鼎凱、邱士傑、楊智皓、黃奕銓、黃俊耀、張建隆、掌筱容、顏焌岳、周慶旺、潘耿弘、張耀木、林東毅、黃俊銘、鍾育彰、謝宗達、蕭守宜、宋柏翰、楊英杰、李俊忠、劉又愷、周煌彬、酈弘宇、潘耀邦、黃肇毅、鄭光志、馬世俊、陳世豪、郭恒陸、吳慈先、李俊諺、林延修、許令冠、邱凱翔、巫冠賢、陳俊杰、陳威廷、顏嫚、吳昱昀、謝仲壹、李昭雄、李重憲、陳漢揚、陳紀甯、廖毓茹、方智弘、林俊佑、沈儒懷、黃建樺、劉元章、劉俊宏、陳昭男、蕭中華、張雲翔、陳烱龍、朱韋旭、陳維志、葉偉成、林羿賢、蔡華泰、周繼正、蘇又健、陳怡君、洪哲強、陳定穎、吳欣航、吳克為、陳禹銘、林建旭、陳明揚、羅量尹、陳冠羽、黃昀婷、林宛錚、陳宇婷、高舒妍、曾信智、洪忠佑、林志威、蘇唯綸、林佩君、張書婉、張維築、陳欣萍、劉韻萍、葉威呈、鍾麗涵、蘇千錚、魏銘儀、楊誠、劉彥廷、吳明芳、倪茂翔、李仁傑、郭旭秦、李弘彥、蘇建銘、沈宗芳、廖聿皇、黃崇銘、黃先翊、張亦舜、羅友軍、張國峰、盧俊宏、洪澤森、陳顯得、曾科元、曾國根、柯永龍、侯志誠、翁鉞勳、邱盈慈、賴丁嘉、李志宏、連志恆、周博彬、馬加鎧、陳子暘、劉孫維、蕭棋擇、董宜承、陳智源、廖昱翔、黃啟瑋、王順弘、郭南雄、李瑋、廖彥翔、范士恩、林旺正、林聖傑、邱志昌、陳皓傑、陳奕夫、黃郁雯、施鎮濠、謝尹智、洪健偉、陳冠仁、林明嘉、王景德、王裕豐、李皆賢、陳奎宏、紀慈韋、柯盛文、楊鎮宇、陳茂榮、李明翰、林啟棠、李俊宜、洪存億、張禎庭、王志朋、郭誌家、陳諭萱、郭津銨、陳漢威、林佳宏、林晉銘、陳建嘉、楊筑閔、張耿哲、吳偉欽、鄭凱旗、吳懷民、林清吉、侯劍鵬、郭柏翔、洪銘鴻、林郡如、吳逸群、沈宗翰、林睿珊、柯志和、魏光興、廖浩志、梁浩衛、林承興、吳祥欣、林建男、蘇冠齊、許甄芸、蘇子嘉、黃志仁、張博勝、黃献堯、陳嘉佩、楊雅婷、林靖剛、謝亮哲、曾亦彬、李珊姍、歐政宜、陳維宗、白國鈞、林俊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2月8日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