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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1年11月30日 號次:第7632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任命吳登銓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任命邱瑞琴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永昌、周育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凡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致華、江美娟、吉靜如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玉秋、黃寬助、李春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子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鴻明、陳皇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蓮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書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柏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家惪、孫士偉、施詠程、陳定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穎瑋、李金榮、劉展華、李中平、周彥宇、湯世忠、馬宏紳、江佳純、林沛如、李桂芳、蔡富村、洪國棟、吳秀華、鄭琦、徐明亮、廖祥甫、林青山、陳立翰、戴凱傑、鄧育岳、郭芳男、王亞政、謝冠群、李龍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春燕、王薇潔、蘇玟心、鍾宜津、吳芳儀、王惠嬌、王馨瑩、唐千惠、葉乙成、李宜均、簡吟倫、郭如君、沈育儒、陳紀元、桂大永、劉雅萍、杜依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怡芳、廖英宏、賴竑達、蕭伊婷、楊朝閎、謝念臻、陳政誼、鄒閔祺、王銘揚、鄭皓徽、陳孟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子逸、李揚、梁紫玲、賴晏翎、翁苡誠、莊侑珉、莫美瑩、盧姵均、張英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緣真、劉玲君、辜明華、羅璟文、吳明松、王苓筑、巫紫緁、羅舒平、馬慧、吳昌國、李若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晏玫、許翠娟、吳佳澄、徐祥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盈龍、楊智傑、王心怡、陳韻如、江冠蓁、沈智鈺、賴麗舟、林秋香、郭志暉、陳曉菁、林姵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立寧、林佳瑩、蘇韋諺、謝宗頴、宋係融、莊睿銚、黃佳婷、曾綉丹、葉恩劭、沈芝妘、顏龍男、洪秀卿、孫錫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暐、陳建松、呂培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聖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盛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嘉欣、陳雅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志育、蔡俊賢、陳鈴娥、李婉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煒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素俐、吳秀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濡薰、徐意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曉威、楊淑芬、吳俊勳、蔡國松、古維民、田珍妮、潘美伶、張凱翔、林冠任、李光宇、陽岱玲、曾振倫、陳韋睿、趙聰福、馬仁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愛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維倫、張琬晴、許芳慈、陳人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慧玲、麥芮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曉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道行、王坤吉、謝光民、賴育詩、蕭碧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世安、吳崑輝、羅良艾、李雅雯、盧俐孜、李郁儀、林筱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驊、郭柏儀、林秉賢、洪梅珊、蔡榮輝、錢介文、林雅惠、莊翼駿、許淑好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祐謙、王彥華、林子傑、黃俊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子溦、王姿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家晟、何玄策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子涵、徐崇哲、黃明德、蘇茗潔、陳一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宥均、何秉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惠鈴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傑、謝旻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博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玉林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頤恩、潘奕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沐澄、陳皇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挺耀、陳易均、蘇韋誠、曾雋行、吳千右、劉寶元、謝清英、戴綺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中和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洪翠芬、許容慈、李敬之、陳韋如、陳育良、潘英芳、蔡宗儒、林育丞、楊心希、許品逸、彭志崴、楊博欽、陳建欽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


任命陳泗川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洪文泉、呂志強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匡夢麟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邱瑋凡、郭弘濂、周廷翰、沈宜柔、楊富鈞、魏暄寧、林建良、蘇禹禔、洪培然、鍾侑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俊中、陳天行、曾俋翰、楊東興、徐祥原、李達烽、林政勳、李祥佑、江至皓、吳致宣、杜宜蓉、李炳宏、郭為雄、蔡欣軒、郭乂睿、蕭子齊、梁辰詺、牟震亞、黃茂釗、林佑聲、謝承佑、葉竣豪、陳雅愉、吳明學、簡兆陽、林凱強、廖浚州、謝侑成、劉家華、陳蔚宗、許峻鳴、黃啟彬、徐恩庭、張仁樺、石孟乾、陳聖翔、林伸吉、張志銓、吳源凱、胡文政、陳銘祥、林智鴻、王南翔、周群翔、徐柏升、陳奕達、陳彥傑、盧建中、蕭詠壬、龔俊瑋、鄭家豪、蔡岷崴、莊樹平、陳智忠、李友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榮輝、秦道君、施琮樺、李孟庭、王士銘、楊彥廷、林郁芩、謝耀德、楊建賢、邱鳴逸、冀映含、李德祥、黃庭宇、朱倍志、林嘉盛、陳亭翰、施仲德、王泓竣、高華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奕安、唐旭、陳錦樺、鄭依婷、俞佩汎、羅澤欣、劉庭宇、李忠翰、蔡濬溢、陳明文、梅敦貴、謝裕昌、吳幸城、張唯容、陳孟澤、吳宗翰、李堃齊、楊雅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家瑋、曾義勛、賴錦城、單柏洋、林昆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嘉壕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任命楊敏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茂、蘇建隆、黃燦明、李連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君、鄭凱仁、盧淑姿、黃宇瑀、梁君卿、簡榮宏、康碧秋、胡美蓮、廖炳雄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美芝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霞、魏瑜、鄭世宗、陳永國、趙文彬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蘇瑞清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豪、薛麗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澄洋、陳俊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瑞芬、許正輝、林昆義、張榮芳、陳重華、林昌樂、邱淑純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薛博孺、林展志、陳巧彤、李佳叡、范家豪、林呈修、廖睿辰、趙婉喻、蘇玲加、洪茂庭、陳威廷、余佩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朝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苑婷、林佳婷、吳宗澤、李蕙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星雅、呂佳曄、陳欣汝、王清松、王智毅、張智偉、俞錦昌、李霈籈、呂承鴻、許璨珅、陳鈺雯、陳冠宇、黃楓茹、俞經城、陳芊雅、林欣佑、林若涵、劉冠廷、陳俊源、曾思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昭櫻、劉達勲、徐仲毅、賈愛玫、章鶴群、劉亦容、陳盈真、簡郁芬、許俊傑、林彥劼、林柏榮、連怡婷、盧緻芳、蕭富元、楊曜晉、連振良、許家瑜、黃國源、吳阜龍、呂奇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建豪、張靜怡、許瑜庭、蔡沛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雅淳、周郁璇、梁育綺、古東駿、王韻萍、陳瀅婷、黃銘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建等、陳冠文、胡嵐詠、林裕衡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王逵元、程可禎、曾尉展、吳振宇、林佳慶、林成智、何育欣、唐誥平、陳仰哲、廖梓彣、蔡欣怡、王海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子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定顯、石雍翊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彣如、郭竣喨、彭健欽、黃仁炫、王冠穎、顏志燁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永欽、曾俊源、黃雅苓、吳旻庭、陳家琳、詹瑋傑、林盈均、林囿辰、張國展、江淨萱、陳有鵬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宣、陳彥廷、柯泓屹、陳貴芳、蔡婉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盟仁、凃展憲、葉春滿、陳建穎、田宜寧、陳禹成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銘謙為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檢察長,郭景東為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黃元冠為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長,謝榮盛為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斗輝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徐錫祥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


任命許錫榮為警監一階警察官,王旭昌、林富助、呂世明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馬中慧、葉思亷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霈禎、陳宥吉、陳品綺、黃冠穎、曹聖瀚、莊凱翔、蔡宏奇、蔡志雄、林育新、曾俊溪、林明彥、馬鈞騰、吳文瑜、林泰佃、謝秉慧、葉仲豪、藍虢鎮、徐滋苓、陳彥銘、邱新甫、林國凱、吳宏家、黃紹廷、王誌霆、姚懿宸、陳宇澄、鄧志均、楊雲浩、林康堯、郭子豪、陳宣良、許家慶、陳知佑、李孟勳、吳承翰、曾紀勝、葉上甄、李秉軒、楊煜文、何佳偉、曾信雄、葉信緯、伍峯其、黃德文、呂宗霖、邱金雄、江忠達、范首榮、陳治宏、方治平、江振榕、謝逸凡、宋宜謙、周聖瑋、丁映竹、李庠核、彭世瑄、林俊瑋、林華羽、鄭世偉、蔡季帆、江昱明、江博凱、郭庭輔、黃志豪、蘇政憲、楊智捷、陳宏濬、張延鴻、張郁婷、陳柏翰、馬恩典、陳谷威、林俊樑、謝文奇、陳威宇、王新傑、黃詠翔、吳健銘、林文康、簡艾婕、蕭品潔、陳品懿、王景鴻、何書漢、施耀雄、王煥文、陳泳翰、邱孟吟、余友峰、鄧瑜萱、林啓瑞、游宛晶、黃珮涵、黃俊凱、洪雨慈、游智程、林志達、盧承岳、沈育霖、胡琬琳、許育方、陳佳君、吳邦丞、莊坤霖、鄭傑尹、楊介明、張家誠、劉于豪、黃郁升、張鎮麟、潘怡廷、黃采雯、游欣容、陳建廷、李梓健、蘇盈嘉、呂俊憲、黃亮添、黃瀚豪、葉彥志、歐秉豪、洪培峰、王智賢、盧季武、廖紹佑、何致涵、黃欽和、王姿嵐、林鈺齊、黃基財、楊慶章、許健盟、黃泓智、駱壁連、王宣富、陳如意、姜柏沂、林建璋、張志佳、李瑋聖、陳南志、洪晉揚、趙元簇、林裕翔、蔡孟修、王翔立、陳柏翰、黃六羽、陳葦庭、陳可郁、顏瑋孜、蔡智偉、阮達睿、陳俊嘉、賴文爵、陳俊諺、姜軒凱、花瑜妙、王喻賢、洪嘉宏、李政原、周品劭、吳哲彥、鄭仕杰、黃子信、余柏毅、鄭惠育、張彥智、鄭翔宇、李天恩、洪振袁、王俊智、賴冠圳、李素珍、鍾耿仲、張善嘉、黃柏鈞、李先宜、蘇顯仁、黃仁隆、李士堃、黃笠維、邱孟威、徐千雅、曾俊興、吳孟哲、呂凱爵、張如意、林峻民、陳俊諺、黃識頻、薛午誌、許棨堤、張甫翊、何季勲、吳枝城、陳銘樺、林佑澤、莊秉憲、蘇亦齋、黃耀徵、吳孟興、葉晃銘、劉淑美、李旻政、林城葦、林怡君、吳名倩、張哲維、謝東坤、蔡永鵬、爐文鴻、黃先紹、顏瑀涵、邵仕明、陳育聰、黃麒溱、鄭國章、吳昱霄、巫炯廷、陳治民、蔡承志、林宛蓁、林妤倫、陳伯涵、黃玉馨、蔡傑安、劉修誠、莊哲昇、蔡德儒、黃昱鈞、賴良勝、李政原、潘郁婷、張國樑、潘豪、張憲琳、阮文亮、楊琳喬、徐憲平、陳贊聖、潘健成、張藝騰、黃玉龍、林浩宇、陳勃徹、陳金鋐、陳冠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


中央研究院副院長劉扶東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