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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1年08月17日 號次:第7617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唐鳳為數位發展部部長。

任命李懷仁、闕河鳴為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1年8月27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任命詹東坡、鄭煌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峰、黃翌弘、黃仁良、陳雅惠、徐韶慧、陳俊華、劉姵君、張婉君、連澤、陳柏潤、傅國華、楊世美、蔡靜怡、潘惠伶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芸馨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文瑋、陳麗美、陳惠嬌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志偉、黃卉宇、蘇維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易臻、黃信穎、石堂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勇毅、顏俊仁、蔡季霖、林雅淳、盧智銘、董士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筱尹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旻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忠家、黃志強、陳彥丞、劉紹寅、謝佳峪、黃人琦、謝品瑶、蔡松晉、黃琨竣、牟國珩、黃智恆、林佩儀、吳國浦、陳建華、孫馨徽、高琦姝、賴思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淑萍、丁依玲、陳冠倫、李倩華、劉永鳳、曾柏勳、吳世惠、王簾涵、黃博正、方珣、蔡崇元、林宜靜、趙雅慧、李源誠、余光明、柯承宏、金國玉、陳佳惠、洪雪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紀添、吳冠杰、吳敏華、胡淑娟、張金清、石曉玟、楊創文、張秀婷、陳坤暉、劉上賓、劉安強、蔡秀鳳、蕭智明、邱景昇、李偉琛、鄭詠仁、謝秉佑、董志強、葉鴻光、謝東銘、曹奉吉、謝文漢、許祖偉、林慶昭、李泰洆、楊秀慧、高啓榮、柳貞仰、涂育民、魏銘助、楊昇翰、林俊仁、卓奕均、蔡佰伶、蔡明潔、陳曉嵐、李珮嘉、莊崧沇、張美雪、江義正、蔡嘉晏、胡敏孝、林宜蓁、彭旭成、陳建寧、林芳妤、張韻仙、黃麗錦、張紘瑋、陳巧庭、施明秀、李美惠、邱雅玲、邱虹吟、郭婉津、董芳君、吳怡芳、王靖翔、董秀萍、林靜君、莊惠鈞、洪晏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立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凃志炘、蘇韋菱、余佳珉、薛澄陽、陳冠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依依、巫孟珊、袁明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伃君、周敏玲、廖婉君、梁國珠、吳佳儒、劉羽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俊傑、林竺潘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柏榮、蔡廷安、丁怡蕙、莊宜靜、蔡惠娟、連芸伶、陳欣澤、林春慧、孟繁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立偉、彭宣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宏、邱士展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昌、梁晉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妮、彭崑嘉、蔡秀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仲亨、黃鈞蔚、周孟承為委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任命趙瑞華、廖宗山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黃壬聰、林建隆、盧廷彰為警監三階警察官,謝建國、蔡坤益、鄭恩然、林中興、洪榮敏、蔡鴻謀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楊峻泓、張育維、林仲恩、姜承德、徐睿呈、劉祐辰、王廷佑、鐘嘉良、詹舒婷、周易瑩、柳佑星、林芷瑄、張郁慈、梁世詮、王品鈞、蕭柏廷、周錫安、何承諭、曾鈺翔、劉家豪、劉家瑋、林冠廷、張智博、黃聖文、單麒祥、林令媚、林彥廷、陳宏諭、楊博華、趙文山、林菖華、余禎哲、胡承祐、陳仕霖、李育青、張映晨、林詩嘉、廖庭逸、黃馨儀、方昱婷、蔡琇安、陳冠宇、吳育儒、康晢暐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任命傅立忠、陳建成、鄧書麟、蕭庭訓、林育如、唐晨欣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婉怡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曉竹、吳春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金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財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超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惠娟、洪嘉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明珠、潘依茹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效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立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中中、羅椉元、郁道玲、王耀弘、鄭美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維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皓純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偉宗、張嘉玲、郭姵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婉慈、游琮聖、李慧美、江金富、申屠萱、傅筱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家儀、黃郁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植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宜宏、林芊蕙、黃瓊芳、黃憶筑、林彥丞、蔡雅惠、林容淑、陳雅婷、梁雅雯、蔡一如、吳文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珮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仁鐸、黃友信、林秋萍、陳嘉佑、陳乃碧、黃筱晴、熊君哲、余沁縈、賴哲祥、洪崇榮、郭玟均、林韶青、秦秋麗、詹雅菁、廖婉妤、鄭凱云、張高維、陳建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霈哲、林佳慶、李念純、李佳盈、游國城、林怡君、洪邦恒、王登科、巫淑燕、詹茹惠、洪祚偉、陳奇昇、陳德璋、劉旺宗、陳俊宏、鍾佩如、林奉新、許錦華、呂麗容、劉香誼、柯智仁、石麗綸、王芝崋、林秀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雅琳、陳永杰、郭敏怡、陳頌惠、李惠珍、劉曉芸、戴心宇、楊勝憲、陳芃蒨、蘇伯錡、徐春華、蘇凌平、詹宜蓁、劉芯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愷、陳愉潔、程靖惠、顏佳鈴、劉松儒、劉盛偉、黃瀅霈、廖文杰、蘇秋紅、楊靜佩、吳敏鈺、林素娟、許聖良、劉德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祺淳、陳香梅、蔡逸芸、葉家銨、林宛郁、張雅蘭、溫坤龍、洪聖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麒蓉、王皖淮、鍾怡玫、翁慧彩、莊宛儒、曾裕仁、余珮菱、何建民、王勺仁、陳信良、陳台菁、廖姿羽、楊雅筑、許賀鈞、胡金芳、蕭淑文、張雅竹、昌鴻、林彥均、高至佳、江佩玲、林映州、林玥伶、林憶珊、莊雅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嘉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皓群、劉瑋濡、林煊鑫、彭廣炘、徐仁川、周靜薰、王雅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幼蓉、陳致傑、朱正益、李佾純、古淑樟、吳貴民、林正裕、陳怡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雯、楊淳博、林婕翎、蔡効霖、謝綉滿、曾瑞媛、何佩儒、劉姿妏、唐維廷、李東陵、莊森全、許惠珊、梁喬惠、陳宗佑、劉融姍、黃麗文、陳信璇、丁雅芸、吳春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育瑜、陳秀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偉智、林江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慧、吳宣葳、馬宇蓁、張文凱、陳竹璋、王春文、黃明超、李金秋、楊雅瑄、吳昱翰、李佩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芫滄、劉芳君、林貴凰、杜文萱、劉米欣、蔡承達、林宸麟、陳可芳、劉碧茹、吳彥慶、李金山、林依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名宣、唐瑞瑤、吳忠豪、侯政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健淳、廖庠、林軒宏、吳姮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秀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萱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健中、江宛蓁、蘇冠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才珊、黃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曉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惠菁、蔡叔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漢欽、林稚家、郭天睿、郭正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銘欽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王學晢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百謙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浿綺、吳靖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超然、林俐彣、陳揚、賴偉倫、陳嘉章、陳建源、黃知宜、許瓊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帆、黃煜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維英、黃詩涵、楊舒涵、蘇進達、李美儀、鍾若吟、劉孟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倫瑆、林鈺智、蔡博丞、洪俊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依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諦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粘淯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嘉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文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耿成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采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東昇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蘇秋津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黃凡瑄、林德鑫為法官。

任命張敏玲為試署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任命陳建源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鄔宜容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毅、白佳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時益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