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1年06月29日
號次:第7610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任命林昌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政芬、周利蔭、簡清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義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玄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富民、莊慧文、王慶雄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陳金地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謝文欽、賴彥壯、劉林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殷志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皓昭、陳世榮、陳秋紅、林淑芬、陳宣礽、李宸均、王嘉琴、黃水星、孫慶珠、張銘裕、許素蘭、高春麗、吳家慶、莊長宇、白晟佑、蔡玉麟、黃柔雯、杜光哲、黃勁維、李文良、蔡佳樺、王運蓁、李蕙蘭、石筱筑、王中君、梁以欣、黃詩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岳玲、林得盛、謝毓濱、簡玲娟、陳昌盛、李旻純、蘇莉玲、賴慧怡、楊順發、許麗芳、陳珮芬、蘇幸麗、洪綺霞、劉淑雲、邱韻如、莊美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碧玉、伍芸緗、蕭秀印、陳政偉、廖晴美、吳雨潔、黃聖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鄒秉芳、陳靖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展彰、賴靜平、范桂梅、楊品崴、歐芝麟、陳佳妤、李孝濂、林浩正、李國隆、黃賢立、林志科、馮春黛、孟昭慶、朱浚邦、梁憲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曾奕霖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戴旭初、李美紅、翁雨農、劉怡珊、李麗娜、歐錦賓、陳秋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其蓁、黃佳穎、石貴珊、楊桂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純真、邱佳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思群、謝佳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燕、尤姵驊、劉煒禎、楊景翔、林學宏、陳素慧、蘇文英、周惠珠、鄭慧君、蕭台菁、陳淑芬、陳淑華、白颸榕、陳怡如、葉思怡、許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鴻義、蘇麗英、吳宜修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曾千慈、金韋成、李政斌、張庭境、徐龍輝、王燊、陳馥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連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麥詩語、李宛蓉、陳禹靜、楊書輝、盧伯融、潘柏丞、魏靖遠、陳靜華、蔡昀涵、陳怡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冠仁、廖冠凱、周清玉、李洋龍、彭彥能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怡葶、張翊暄、陳怡靜、吳岱穎、馬愛華、趙薇、沈俐蓉、施貞良、李文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文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弘儒為委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任命陳柏宏、謝佳珉、溫威凱、黃世豪、邵怡絜、李承凱、李榮哲、翁健智、許書維、陳吟姿、王建昌、莊維仁、薛逸昇、楊創勝、吳柏穎、吳宜紜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任命徐志坪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黎美玲、楊俊銘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珍、蔡耀相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婉齡、趙先湘、石佳怡、蔡耀文、劉文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雅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仲賢、陳泰豪、胡台花、許雰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玉珍、藍仰秀、田愛琴、趙翊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采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池欣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家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瑞娥、陳靖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闕怡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宇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佳慧、賴玉敏、李冠霖、何幸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靜琪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黃怡菁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梁玉芬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漢章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李昭彥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朱漢寶、林信宇為法官,蘇宏杰、吳旻靜、鄭美玲為試署法官。
任命陳柏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嘉興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仰德、黃敏智、丁冠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慧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任命陳志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
任命陳世杰、盧拱晟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李柏良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黃世忠、温建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傳敏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敏華、張淑珠、邱聰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敏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慧勤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炳伸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賢惠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欣耀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志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辛倫、蘇怡誠、唐惠珊、簡裕峯、吳漢仁、柯得君、余宜芳、陳瑞鴻、吳豫、林青青、黃胤翔、薛秀鐶、譚黛倫、林俊毅、江妙娟、詹芳嵐、陳宥芯、田啓澤、黃巧婷、陳志強、陳翰、林曉君、胡宇傑、吳姿蓉、陳怡君、鍾沛妏、范玉璿、梁尚馨、陳玟伶、簡群杰、吳豐州、穆柔安、魏志達、李哲安、林廉棟、黃心瑜、許景淳、廖婉茜、陳侯宇、許金珠、黃俊仁、張育璇、林秀霞、潘正安、陳煒傑、蕭競賢、李幸玫、蕭伊婷、郭惠珠、林怡慧、林佩儒、蔡玉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世宏、黃珮雯、張淑娟、方秋吟、范孟琦、蔡銘哲、黃志暉、陳慧珠、劉怡君、周奇芬、莊容慈、黃秀鳳、呂維倖、薩俊義、黃秀玉、羅慧明、林月卿、黃善玉、蘇錦益、黃意婷、王祥融、何淑芬、林坤亮、鄭立誠、龔曾榮、鄭淑慧、沈庭輔、許茂銓、呂勉吾、高琬芯、柯威丞、蔡旻桓、詹雅娟、黃秀珠、李國維、吳家筠、于其弘、李沂瑾、薛雅芳、董振鳳、吳翠西、黃欣怡、熊淑芳、王珮璇、劉美玲、蘇冠中、陳筱梅、凌國峻、王靜宜、許瀠方、李宜芳、呂美瑄、陳宥全、吳勇志、李昀泰、陳佳惠、林澍莛、方開正、吳子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盟傑、侯可欣、張雅惠、陳亮辰、余奕龍、盧德瑋、鄭力中、吳薇薇、陳譽升、官仁裕、張維萍、張泰源、林子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嘉穎、王筱茜、林柔杏、李香姿、孫昌儀、許人霽、張碧娥、鄭佳泓、沈敬嚴、張明憲、江世郁、陳逸婷、陳靜誼、黃曜烽、何翊方、楊傑策、劉淑幸、郭敬中、黃宣翰、侯妙芬、邱佩伶、詹棋棋、鄭偉中、林宜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小玲、沈建志、錢文凱、鄧楷澤、郭雅莉、翁昭君、劉佳季、文美玲、王瑞璋、黃玥臻、郭博宇、陳乃伃、侯淑卿、陳惠真、鄭文發、高天賜、蘇泓文、胡萬溪、李俊林、洪漢國、何幸蓉、蔡淑賢、林志倫、侯彥至、高百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佘英君、陳明政、徐子峯、黃稚評、莊婕瑜、巫幸燕、黃偉展、杜淑貞、龔佩君、莫立寬、陳泓少、劉軒佑、涂義廷、李姿慧、林佑徽、陳奎安、方仁宏、黃雅君、林家嘉、葉明怡、王憶真、洪堅程、黃慧娟、張心怡、陳妍妃、魯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堅、陳志明、沈明永、張鈺、徐筱婷、李自立、林志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哲昌、蔡瑞華、劉燕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陞、吳鎮甫、劉劼彥、江竣傑、梁錦昌、余啟超、黃淑華、王秋蓉、王怡雯、林艾雯、陳素珠、梁曉育、梁志民、陳彥章、江春嬌、劉秋偵、黃小瑀、劉育典、張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思妤、黃啓銘、劉律緯、王綉月、梁慶前、林明璇、黃秋蓮、倪育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靜儀、廖美映、劉建偉、廖郁容、林品欣、莊國益、廖美珍、洪如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蓉、陳瑋澤、翁靖傑、廖美芳、林均衍、李垣靜、廖貞貽、陳振榮、曾郁翔、施文雪、張榮通、高淑芬、黃麗茹、葉志海、吳梨琴、楊寶霞、張于瑅、劉姿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晉安、黃詩耘、黃盈凱、楊智凱、彭雅倫、楊惠如、黃雅珍、許承偉、劉智安、陳采函、翁家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侑玲、丁湘紋、邱東茂、黃富美、蔡桂櫻、宋美蓮、徐曉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陽、潘雪鳳、王志雄、張琬愉、林芯伃、鄧莉絹、陳姿羽、薛行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品翰、鄭惠玲、李欣霈、林明宗、丁炫宥、吳尚恩、彭凱琳、余恩、王珮禎、戴佳明、江麗琴、陳姵芊、謝志偉、田桂梅、黃珮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振傑、沙潤豪、張紘楨、方淑娟、徐舒晴、鄭立瑋、顏秋美、簡佑誠、楊子樺、劉貴雀、洪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冠瑋、張毓欣、陳思宇、黃思涵、洪彩瑄、李明璋、李姿槿、周瑞娥、劉子瑜、楊祐翔、董育維、張富淵、李美玲、賴郁秀、林玉峰、李明瑩、戚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定睿、王淑玲、黃湘芸、葉勝宗、王桑怡、鄭秀育、李雯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玟如、陳世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邦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麟、邱鎧澤、陳裕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麒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文哲、陳煒姍、廖相雲、李孟寰、鄭美嬌、李洧瑞、李俊毅、謝鈞繹、陳玲君、田凱方、黎庭羽、邱偉博、劉俞萱、鄭皓允、周亞蓓、戴維源、吳承翰、林郁霖、陳彥儒、鄭崇佑、陳冠妙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金燕、莊榕家、李承駿、陳柏翰、謝東辰、傅思嘉、陳姿婷、張妍萱、邱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愛婷、陳凱順、李一霈、呂葳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菁麗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庭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慈芳、許珈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芷萱、徐文姿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書偉、陳思儒、何宗祐、黃采瀅、黃瑀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卓琦、林家葦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欽翔、陳鉦沅、丁敬妍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華駿、黃安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伃庭、許嫚婷、鄧皓澤、游奎儒、陳彥儒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景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添貴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廷、鄭和方、張淳棋、連姿詒、陳柏鈞、李如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相全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羽柔、楊紫欣、陳埕皚、黃子瑜、劉志炫、洪葳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
任命鄭安平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信文、許文淵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皓翔、陳仕君、李柏融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