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華總一經字第11100048761號
茲增訂企業併購法第四十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五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經濟部部長 王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