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華總一經字第11100039281號
茲增訂關稅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八十三條之二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九十七條條文;並修正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之一、第八十四條至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至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財政部部長 蘇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