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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

公布日期:111年01月12日 號次:第7583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1051號
 

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條、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至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八條至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四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