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3971號
茲增訂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