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0年11月03日
號次:第75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華總二榮字第11000094660號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長榮大學董事長楊四海,惇惠含弘,邁達朗潤。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抱樸礱砥,早茂英華。旋執鞭鹿港高級中學、永達技術學院,復任開業律師、國民大會代表等職,標揚言論自由奧旨,建倡基本人權保障;關注國家政經發展,眷懷民主法治議題,時長意切,求理孜孜。尤於接任長榮大學董事長期間,協濟臺鐵沙崙支線計畫,成畢地上權設定登記;形塑前瞻辦學藍圖,啟迪宏觀文化視野;構築優質環境教育,體現大學社會責任,慮周行果,措置攸宜;吐舊容新,嘉猷屢貢。曾引領校方獲致第四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第二屆國家企業環保奬銀級奬暨綠色行動獎等殊榮,爰有南臺「水岸綠色大學」美稱。綜其生平,杏壇著績-留百年之盛業,儀型碩望-立當代之鴻聲,譽隆德劭,蓬島芳傳。遽聞溘然殂殞,軫悼彌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