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2741號
茲增訂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