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000038661號
茲增訂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