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1257
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10年04月28日 號次:第753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

華總二榮字第11000035350號
 

總統府前資政、考試院前院長許水德,沖懷醇謹,練達融通。少歲家境寒蹇,砥礪淬琢,卒業現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復獲政治大學碩士學位,標拔卓爾,暉光日新。歷任臺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高雄市市長、臺北市市長、內政部部長暨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等職,開展高雄軟硬體建設,築造過港隧道工程;肇啟臺北捷運史績,厚植城市治理綜效;研擬戶警分離措施,加強簡政便民服務,窮智秉誠,迭膺重寄。尤於接掌考試院期間,訂定前瞻人事法規,增益文官培訓保障;完善考選取賢功能,優化陞遷甄審制度;活絡醫事人力進用,精實專技執業範疇;健全退撫基金控管,推動行政中立要策,嘉謨計議,洞如觀火;典試衡才,創置多方。曾獲頒十大傑出青年、全國保舉特優公務人員、行政院三等功績獎章暨一等卿雲勳章等殊譽,懋猷徽音,身後榮名。綜其生平,踐履獨特水車哲學之淵旨,默纘利國安邦牖民之幹略,居軸處中,老成宿望;遺緒遐祉,卷帙芳流。遽聞松喬殂殞,悼惜曷勝,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賢彥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