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
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071號
茲增訂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一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財政部部長 蘇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