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63571號
茲修正勞動檢查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