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9年01月22日
號次:第746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7日
特派吳釗燮為中華民國慶賀瓜地馬拉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外交部部長 吳釗燮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
任命蔡宗昇、黃三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芳珠、江麗君、鍾博任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美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士會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玉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南彰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建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廷榆、陳韋諠、楊妮豫、李立武、張曉軒、陳瞻、呂又文、林芷儀、張家瑋、俞芯芯、顏康棟、楊吉惟、謝政龍、王俊翰、林冠廷、朱志強、陳沅新、戴維均、阮淳姍、張育群、黎佑君、黃奕綺、王姿驊、詹綸心、張婉瑩、羅玉群、林高瑩、蘇琬鈞、徐珮綺、朱庭瑶、林依璇、劉芳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為志、廖景宏、楊松道、柯毓洲、楊蕙、李宜蓁、許哲瑋、林季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苹嘉、鄭博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映姍、潘彥廷、曾韋傑、黃偉程、范力仁、姜文景、林威宇、林雅娸、温亭貽、蘇宸禾、李仁豪、羅佳駿、林泳翰、黃浤瑄、阮應店、張弼舜、蘇庭諒、羅鈞瀚、李柏毅、陳冠竹、黃靜喬、林柏毅、鐘健臺、林俊宏、蔡旻璋、黃柏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侑宣、劉信宏、宋恩承、廖又生、陳玫臻、蔡佳瑄、杜進吉、林宥辰、黃玉萍、黃舒瑜、張家豪、蔡清泉、游棧𪲛、張禎凌、王崑榮、許朝勝、陳祖慰、陳永展、楊志宏、孫百慶、陳正偉、程永隆、陳淵竣、莊金正、葉孟東、呂修賢、張家寧、蔡全義、劉輔仁、郭志宏、楊淵竣、王志豪、潘祥斌、鄭敏華、劉茹如、陳素玉、林世雄、王勝龍、林進芳、邱坤寶、吳祐寧、陳志盈、謝蕙如、張建智、黃藝娜、陳守忠、何邵濬、賴韻宇、田文斌、林芳誼、陳韻至、楊敦凱、高東寶、王淵宗、徐仁杰、陳昭帆、葉奇撰、顏國忠、蔡淑敏、蔡文筆、吳秉翰、林佳煜、葉柏輝、呂英瑞、陳芊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嘉立、廖苑芬、余宣瑩、江昱辰、戴貝芸、高芙雅、陳彥蓉、林姵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祐荏、郭文捷、洪舒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婷婉、林欣潔、吳晟瑋、李祐瑜、徐思敏、張晏禎、洪于鈞、柯亭宇、林奕汝、洪偉庭、洪琪幃、陳易萱、謝豐澤、巴楷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婉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志偉、李思儀、張樺安、翁子馨、林咨吟、李易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建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紹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宏、許立欣、謝采蓉、康淨雯、李俞蓉、劉煒茗、陳舜志、李京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庭嘉、郭喬卉、錢奕升、李瑞彬、陳柏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冠宏、許銘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之齡、周亭彣、羅方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苡琦、林佩宣、邱美翠、陳姿㚬、方姿懿、莊雅筑、丁紹軒、王義雄、黃碧旋、黃靖雅、林佳瑩、張雅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長志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謝宜蓁、周旻勳、陳彥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禎、許祐誠、蔡以諾、周恆鈺、謝承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彥均、施東明、蔡桓宜、林家民、陳郁婷、黃沛芊、林怡廷、李珮錞、吳志強、湯千慧、吉胡倍銘、朱育賢、曾子育、陳冠宇、張家騰、魏琮勝、黃建勲、林俊雄、蕭珊珊、李明峯、詹百惠、簡嘉良、王志福、陳威儒、謝佳吟、林建瑋、王宏恩、陳致穎、邱騰億、謝乙行、林建良、莊美惠、余曉芳、蔡霜梅、蘇子翔、楊浚裕、楊富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怡君、莫于凌、李岱蓉、李志賢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曉婷、陳雅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鈺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孝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政毅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聲和、周佳彥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梅國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訓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如應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莊佳瑋、李家豪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芬芳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靜怡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彥竹、董秀菁、陳建州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王建中為檢察官。
任命張明嘉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斯偉、蕭胤瑮、李釱任、徐福晋、周玫芳、周舒雁、劉方慈、蘇芹英、宋松璟、吳青蓉、王國棟、潘翠雪、鄭水銓、洪于智、陳雅玲、陶亞琴、翁昭蓉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陳連發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黃綵君、林世民、胡宜如、顏世傑、劉麗瑛、柯志民、唐中興、許石慶、黃渙文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紹銘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福來、施介元、梁淑美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莊珮吟、黃悅璇、陳宛榆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宛玲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欣怡、楊秀枝、陳明偉、蕭文學、蔡志宏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蘇揚旭、張紫能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楊佩蓉為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
任命黃雅筠、鍾明育、俞維晉、戴葵琳、施品碩、林奕君、徐君婷、吳佩紋、楊詔幃、羅于婷、魏于智、李立人、張玟棋、王思婷、楊于萱、周訓丞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任命歐佳齡、黃莉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匡夢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孟樫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俊宏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玲琴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清媚、吳鈴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儀、邱俊翔、許晏齊、陳昱樺、廖健良、賴欣如、陳瓊玫、鄭百瑞、楊淑羽、楊雅鈞、姚馨絨、王則仁、林俊彥、蘇楷鈞、蘇俊瑋、黃澂彥、黃麟雅、李欣蓉、王婉柔、侯信守、黃靖雯、陳冠婷、張淳期、郭宸妤、許瀚樺、楊子瑩、邱祥宸、張方豪、李洋宥、王文哲、石淯銘、黃宇辰、柯柏廷、王邑薪、陳育生、李佩晨、張鈞閔、王韻雯、周育昀、林子銪、林琇珍、陳心硯、薛雅文、王建達、洪美鈴、廖國淳、吳冠陞、李彥霖、王品絜、柯王翌、黃珮瑄、吳俊明、陳瑾信、鄭宇辰、鄭凱文、熊浩慶、陳昱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茹媜、邱士芬、張鈺婷、許蒔暟、許郁斌、黃冠傑、李健漳、石承勳、吳曉靜、王偉懿、姚君儒、王國光、黃寶慶、陳郁茜、王泰元、陳毓婷、陳盈岑、王淑蓉、林婧筠、李宜玫、謝依潔、黃寧瑤、陳浚騰、傅俊翔、黃以恩、葉芝鱗、徐旻祺、劉佩庭、袁嘉璘、孟憲蓁、梁修齊、童炳勳、郭駿凱、張昆庭、張芯懷、毛俐雯、呂振維、陳靖雯、蔡雅卉、蔡知微、沈宛樺、張文瀚、呂冠宏、李宛真、滕威、賴奕錚、陳榮祥、許瑋庭、李映邦、許嘉容、吳穹霑、藍汝玉、黃科翰、許世平、李春生、張維堯、王俐穎、黃于珊、蔡宛珍、李亞潔、洪瑞澤、薛淳仁、陳家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瑞君、謝坤宏、胡容毓、陳姿均、黃騰毅、邱珮欣、張雅惠、黃信發、林語瑄、鄭亦修、黃欣怡、劉邦渝、林虹禎、洪祺詠、賴俋儒、林曉彤、廖偉如、蔡瑞民、呂貞怡、陳筱婷、郭晏如、孫捷恒、王品鈞、林瑀婕、賴依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聖杰、鐵珮齡、童元辰、吳欣玲、謝明穎、林冠瑜、張正岳、羅喬郁、吳品璇、黄全利、柯柔安、林宜瓔、陳科翔、巫佩勳、廖崇恩、蘇國強、吳仲凱、王郁婷、陳庭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易軒、蕭圩珊、黃恩達、趙思涵、蕭佳昱、李皇、林瑋欣、羅仲佑、黃鈺棠、黃圓媛、江佳容、吳世杰、李孟珊、尤詩涵、黃銘涵、李珠妙、鄭羽岑、康予馨、陳鈺佩、林郁倉、郭芳羽、黃至韡、林棽蕙、陳薏如、周建彣、蔡季恆、洪清躬、李唯鈞、陳雨謙、王詩祺、趙逸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琳、王玟傑、楊智鈞、薛詠霖、許素毓、謝明展、許可和、郭芯瑜、張慈婷、倪翊凱、王韋傑、張祉凱、解鈺玲、陳品霏、張家賢、蕭芷茵、顏順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佳如、李思萱、胡惠雲、游晴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逸葶、簡莉安、蘇鈺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怡貞、彭翌驊、林俐儂、賴孟君、陳冠欣、蘇聖達、邱義臺、賴詠宣、張雅淳、紀虹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翎嘉、鐘汶達、薛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瑜、童健恆、吳冠潔、林達倫、謝昀廷、余哲賢、黃姿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芷玲、李宛儒、吳孟禹、陳又穎、劉至皓、連捷、張君羽、李佳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蓉、紀錞、林毅倫、吳伯雄、張文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佳慧、紀筌詠、許棠俐、郭芷寧、許立寬、朱致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貴喬、陳育文、郭欣俞、梁蕙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維眞、李姿嫻、曾台鑫、王恒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世璋、王杏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勇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欣儀、賴昱辰、劉智瑩、沈子翔、何佩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碩、詹宜萍、陳家祥、李雅雯、陳君鶴、林耿立、黃浩哲、張宸、陳建豪、吳秉岳、高育萱、陳婉菱、許明輝、楊裁如、柳潔宜、邱興傑、洪湘嵐、吳禹憲、許晏誠、鍾侑庭、李哲偉、黃偕文、黃芷暄、陳柏諺、楊舒涵、施至謙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翊維、藍光榮、謝宜文、張恩群、林柏凱、毛籍忠、黃冠霖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議欽、蔡鈺偉、唐惠珊、梁卉柔、高天琦、黃雅鈴、李宛陵、洪于珊、陳柏宏、邱楷元、吳佐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維楷、李婉禎、沈佩霓、盧雅婷、謝雅秋、謝宜軒、盧怡庭、林庭慕、何雪禎、王思蘋、胡淑芬、胡乃仁、陳姿吟、廖家慶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媺潔、葉昆偉、卓吟樺、王永全、丁振原、廖明對、陳淑婷、葉品享、李綜榮、楊雅甯、張雅筑、王潔心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芸、劉子寧、江玉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黄士澤、李宜臻、陳美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玉仙、李培華、薛依芳、張巧穎、王泰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睬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于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佳霖、葉沛宏、蕭萍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佩蓉、黃玉嬌、陳琦宏、林怡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婷、邱怡禎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梅君、張雅荃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美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元、詹惠茹、彭千于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
任命王靜婷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海軍二級上將黃曙光,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海軍二級上將劉志斌,國防部常務次長陸軍中將徐衍璞,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陸軍中將徐衍璞晉任為陸軍二級上將。
特任海軍二級上將黃曙光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海軍二級上將劉志斌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徐衍璞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國防部部長 嚴德發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
任命許嘉祥、胡珍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六山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惠敏、江美芳、吳玲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敏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啟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念農、李志珉、楊正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浩淳、曾玟富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冠麟、林御翔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上傑、文君妃、夏基陸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佩樺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佳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緣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岸霖、吳俊賢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美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慧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如庭、吳國輝、賴正偉、王正懿、羅苡菱、楊天豪、陳眙蓁、劉晏竹、周珏亞、王佩暄、余政諺、黃亮廸、陳瑋文、楊采蓉、柯宜承、林冠宇、吳岱融、陳韻州、劉湘薇、吳淳敏、林妏軒、郭雅憫、吳欣諭、藍瑩媛、何佩樺、黃雅煊、黃榆婷、陳佳孟、吳艾倫、温智錩、黃仲瑜、林佩青、徐詩姍、盧逸晏、張溯栗、林婷鈞、賴佳琪、黃文哲、董雅婷、侯明瑩、李亭宜、黃子綾、姚靜閔、高琳喬、陳靜慧、蔡宜芳、鍾錚華、洪志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楷文、楊宗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威、陳俊穎、李宜臻、鄭喬尹、王瑾瑩、陳甄雅、周尚緯、郭羽筑、李政隆、吳曉懿、謝馨儀、王筠蓉、郭璟霈、吳玉楫、鄭如彤、鄭喬如、林彥君、陳昱如、鄒昀臻、林雅羚、廖秝萱、梁美玲、姚敏甄、陳怡儒、邱彥翔、黃如妘、洪湘婷、楊凱鈞、張凱婷、商雅涵、黎怡均、楊淯琳、蕭振國、孫于涵、林之舫、賴允文、蔡宛蓁、許伯豪、洪國偉、鄭瑾又、許芳愉、李昀珊、簡立芬、黃凌筠、嚴宇淋、蔡文涵、楊馥伊、魏卉均、楊念屏、劉雅琪、涂梓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汝、郭姿彣、游佳穎、蔡筱萱、謝昌憲、李文娟、陳樂語、吳德容、林品軒、張凱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晏慈、江培任、陳珮筠、陳宥任、王一帆、吳浩維、柳鈞祥、邱韻華、許文賢、周家媛、鐘瑞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庭彰、張家維、曾沛恩、黃彥禎、蘇郁倫、徐子兼、謝忻翰、李秋賢、吳秉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憲、陳柏言、馬育翔、趙竑、莊孟憲、張惠欣、任柏融、黃亭瑋、蔡鑫垚、林志昌、張凱雯、李承曦、張瀞之、莊清富、蔡穎沂、金鉉、盧有朋、莊嘉珣、勞瑪莉、陳鴻達、吳憲維、張恣容、葛依蘋、黃子菁、鄭賢忠、高炳寬、陳建益、王宏進、江玟瑩、宋政宏、程贊云、蘇建誠、劉尚豪、張顥、韋廷樺、李忠彥、陳見成、卓融駿、林駿樺、林耿億、陳奕翔、王孟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詠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郁靈、黃羅生、葉恩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蕾、黃柏鈞、林許平、程怡霖、羅翊華、白宗燕、高曼庭、林亭儀、張姿婷、李佩宜、林彥邦、陳昱任、曾筱婷、郭庭、高軒偉、魏妤娟、李健瑋、楊翊紳、廖志峯、高承駿、張紘嘉、鄭佩宜、周雍涵、王慧梅、呂宛諭、林均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品聿、王駿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承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惟涵、朱倩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沛鋒、方靜新、鐘燕羽、葉宸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郡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詩庭、柯宗志、陳玉惠、劉訓宏、曾意婷、楊雅晶、葉書秀、黃婕婷、黃寶蓮、曾明茹、王亭頤、賴宜君、梁雅群、趙柏彥、陳曉珍、陳璿晉、廖勇然、陳雨瑄、林柏辰、鄭右聖、羅博銘、許瑜庭、鄭忠豪、鄧貽心、林慧美、劉姵含、吳佳容、陳思靜、葉庭、羅國瑋、鍾羽慈、許海薇、王瑋彤、李冠宏、林沛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唐甯、王澤中、高禎陽、張博雅、林明逸、曹耀廷、翁正學、陳韋雅、蔡新民、張景惠、吳岱儒、林文彥、侯紹堂、曹哲瑋、黃一峯、温靖儒、巫律鈴、郭馨蘭、陳芝伊、吳偉銓、柯又寧、李浩偉、呂武諺、許綺芳、林佳瑩、陳宜君、陳彥宇、鄭名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詠媛、賴冠霈、林筱婷、蕭瓊茹、張博鈞、葉士豪、林鈺盛、何安傑、楊弈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麗莉、陳昱如、蔣毓珊、黃博詮、吳承翰、朱英傑、程家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娟、鄭璥耀、張瑜玲、孔重景、蔡柏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佩玲、張宛諭、吳沛晴、李怡欣、朱俊瑋、劉澤賢、陳佳琦、蔡承芳、陳怜之、管曼君、鄭智文、劉于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芷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子恩、謝佳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源富、何文華、劉珍盈、李彥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佩陵、翁上紘、卓宜聰、顧偉廷、王植甲、曾偉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旭彥、陳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恩、林秀芬、汪忠豪、朱敏孜、張維恩、陳奕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士豪、游秀卿、呂彥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逢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小雅、林志為、吳羿螢、溫晴、謝旻樺、鍾松志、周聖懷、許珮玲、歐陽姍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宇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羽玄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劉克聖、劉為丕、張益銘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楊承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佳欣、郭韋琳、汪翌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基財、邱健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哲維、林佑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奕成、湯昆霖、陸思齊、柯柔安、李泰興、黃亭衞、張哲榮、洪賢岳、林威任、蔡旻峻、劉易欣、林義雄、劉芸呈、陳宜羣、張惟棟、康鏸帆、鄭明堂、鍾壽榮、高仗衛、余浩勤、葛時君、王平國、許金慶、蕭哲翔、劉英貴、陳錦哲、曾聰銘、陳冠昕、吳春慧、陳姵羽、呂智祥、魏華英、何幸蓉、盧宏明、周孟儒、傅廣宏、劉經基、鍾依惠、曾怡銘、陳乃萁、黃冠霖、高英彥、曾世男、何素娥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姵驊、蔡雪慧、廖柏豪、賴靜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淑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森雅、史名揚、陳素玲、許筌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嘉鞠、盧怡秀、王涵、吳玟萱、李昀修、李祥睿、劉玫伶、徐悅芝、江思燕、廖于萱、張凱傑、李維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晏菁、徐聖堯、許竣閔、陳芳逸、陳伯鑫、陳志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永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凱卿、施鴻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國允、陳佳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宥儒、温郁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祖愷、李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珊妤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汶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莓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詣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立、李祥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聖育、蔡佳珊、王姿珺、陳偉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育閒、王政統、曾得軒、黃國祥、陳威成、李秉謙、侯伯欣、康景竣、郭春和、蔡宗憲、林琪勝、朱祐繹、羅健弘、蘇晏霆、蕭任程、吳鎮宇、黃國照、陳吉勝、陳自強、林彥谷、陳冠呈、王灝、楊禮華、胡修誠、曾茂誠、柳泳豪、賀品鈞、張博鈞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毅為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唐仲慶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6日
任命曾怡婷、施尹涵、張雅婷、黃志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7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特任李孟諺為行政院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