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8年12月31日
號次:第746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
任命陳富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盈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雅君、張菊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慶源、黃信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明昌、吳建志、張益城、李順成為簡任公務人員。
派張震宇為簡派公務人員。
任命楊文賢、吳秋瑰、謝米珍、鄧明中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品青、簡麗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元正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亢寶琴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邵梅華、樓玉梅、蘇怡維、邱莉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香吟、黃仰嘉、黃鳳茹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信良Qesu‧Losun、邱文隆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銘琦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丞峰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信潔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宗展、黃古彬、陳海雲、孫春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繁江、文廷琳、黃明禮、張恩慈、藍元邦、陳韋辰、張益㨗、郭美姍、葉建宏、胡源興、楊景富、黃愛春、黃德純、陳美年、連健雄、賴子瑜、吳佳諺、彭季婷、盧柏勛、王麒龍、黃惠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碧玲、賴羿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雅萍、陳昱偉、李政雄、陳金生、陳上琦、吳俊澤、洪穆亭、郭思伶、李羽菡、黃培誠、李岱憶、賴伊信、羅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浩安、陳捷、陳建翰、陳啓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亭瑋、楊智文、謝述澄、鄭景木、陳逸裕、鄔智忠、徐財立、朱碧燕、張瑞芬、盧仕偉、黃詠淳、冼家彥、莊譓翰、彭聖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聰文、施靜傑、邱子紜、林峰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貞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炳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美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家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心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和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智淵、高延君、莊雅淳、王品傑、陳家鑫、林佩縈、楊麗燕、高琬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鼎元、王信智、沈廷緯、陳昆陽、徐上詠、蘇星雅、廖銳繁、廖義航、熊育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龍秀敏、李佩玲、陳縈樺、陳文豪、馮馨儀、賴汾婷、楊仁碩、吳義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先弘、洪敬華、李威宏、陳漢、蔡伯寬、李品範、曾楚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怡潔、游靜宜、林淑華、紀俐妦、湯錦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裕翔、馬繹筑、黃文祥、陳如意、宋凱茹、林姜佑、傅文珍、聶羽潔、黃雲英、林佳榕、楊雅淇、楊杰勳、蔡淑芬、黃茂榮、王志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國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珮武、劉雅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憲宏、吳淑娟、趙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芸豌、林筱筠、戴愛梅、蔡孟芳、陳珮芬、邱建榮、杜忠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宣穆、林慧玲、廖翊君、林媛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振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玥伶、蔡欣樺、曾景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韻婷、張家傑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正癸、李孟芹、陳靖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怡旻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得森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禮豪、黃閔聖、古紹明、許景童、沈建成、廖豐裕、潘國屏、石惠文、古勝仁、唐德欽、陳永松、尤瑞圓、賈邦雄、陳美媛、曾秀招、陳明全、陳怡曲、鄭聖寶、吳婉群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雅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正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里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鎮嘉、張世賢、彭莉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建堯、張緯銘、蔡明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展華、游珮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逸昌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綉雯、施欣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元翊、劉柏麟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庭昀、林英爵、盧建宏、江文欣、王榮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朝傑、王金漢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騰元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文信、黃惠筠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育琳、黃雅鈴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松嵐、李禎祥、葉曉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振宇、王雲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國霖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許茗喬、洪琴龍、王駿翰、蔡季錚、歐郁文、張中翰、簡愛玲、張家華、廖柏豪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俞秀端為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黃麒倫、邱奕蓁、余高祿、陳祥文、方紀添、許家昌、詹譯閔、楊哲岡、黃翊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涵雯、陳翌欣、陳怡君、李佳靜、陳寶貴、蔣文萱、賴建旭、胡慧滿、劉子健、吳俐臻、張宏明、趙彥強、許慧如、簡祥紋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4日
任命林振華、陳忠龍、林沐弘、張啟祥、林志駿、簡吉照為警監四階警察官,鄧學鑫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李啟川、蕭柏冠、廖婉彣、簡正學、楊秉昌、陳宗華、施文鎧、蔡治泓、張亦翔、王喻微、陳勇利、張嘉文、林淙文、李飛劭、許至精、陳建文、蔡長志、張智聖、林聖傑、温健博、李宗丞、曾淵宏、陳炳耀、林庭浩、李俊賢、蕭中明、胡高子賢、郭宏翔、李建興、陳漢旻、江弘裕、李和坤、劉彥君、許峻銘、林佳輝、陳品志、黃銘裕、吳靜雅、陳三元、李慶鴻、賴文琳、黃建銘、張家榮、簡萬福、汪智霖、蔡育昌、蔡明翰、林益生、周祐徹、游濬璟、陳冠宏、張育瑋、許建鴻、林志榮、何岳勲、陳妍鈞、鄭祺穎、劉育姍、林家正、張櫻騰、姚其宏、楊文寧、陳俊錩、吳昱賢、吳碩庭、許同億、陳家志、王俊傑、呂學偉、邱振春、劉育誠、黎智安、顏睿朋、陳詩文、唐旻、莊竣珽、洪君壽、潘冠旗、賴世融、江永隆、王鈺淇、黃威傑、洪興農、林聖輝、林儒聰、黃保諺、許育誠、呂松儒、鍾尚儒、蔡彥良、王翊名、劉建丞、陳文宗、陳婉儀、鍾永賢、周彥成、鍾德明、王柏詠、許庭祐、陳世龍、金守奎、曾靜儀、洪明賢、簡境宏、黃智勇、周凱偉、林哲名、蔡沛圜、呂尚紘、陳慶祐、莊子彥、江益德、顏廷屹、許時瑜、鄭貴隆、孫志明、戴文基、廖國雄、李智皓、陳柏旭、陳祐晨、蘇稚鈞、莊景元、陳國軒、林政緯、楊政杰、游家寶、陳俞安、潘迦福、周柏儀、林開智、吳昇樺、黃圓月、阮瀞瑩、陳瀅帆、林姷緗、官嘉梅、張教範、張宏昱、王芳玲、林意偲、李怡柔、楊禮乾、江明鋒、黃建為、黃榮祥、莊靜宜、黃昭菱、賴曉瑩、林怡青、曾英綾、林佩儀、鍾孟娟、鄭安期、張信中、陳鴻、賴奕良、黃冠賓、陳耀乙、林嘉宏、潘譽升、林聖峰、葉俊鴻、陳志龍、曾昭源、許哲嘉、王士弦、莊俊宏、王建中、周胤碩、曾羿翔、廖國政、林裕勝、林齊恩、陳智皓、張益銘、賴建宏、薛凱全、汪俊豪、張智勛、周宏政、李儒霖、吳宛玲、謝恒毅、蔡明堂、許哲維、周俊宏、黃譯緯、林祐民、黃郁仁、黎奇龍、呂金松、鐘國鴻、陳永隆、劉倚婷、洪銘偉、莊杰炘、蔡佳霖、林旻薇、黃炳蒼、錢世穎、李英宗、王國鴻、朱瑞煌、詹文雄、廖翎佑、張吉發、陳奕成、陳穎錚、林吟龍、李明宗、蔡宗興、林信助、張貴程、曾鴻文、徐宜華、黃敏慈、洪宇宏、陳信宏、邱吉瑋、湯育衡、朱唐緯、謝春中、黃茂寅、徐俊仁、薛思琪、王憶珊、廖健良、林鵬飛、洪嘉徽、鄭吉佃、葉立仁、趙亞筠、吳逸群、陳佳楨、李建興、李坤道、郭聰維、佘佩娟、潘毅傑、蘇盈慈、吳竺軒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柏憲、曾雅婷、林鴻志、徐嘉鴻、王圳堅、李昇哲、廖培志、張宜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保亨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
任命黃惠君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宇凡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世昌、繁運豐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秀娟、張志嵩、徐麗嵐、曾玉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靜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在綸、蔡佳芬、李珊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秀姿、蔡媖美、姜瑞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唯禎、游翔芸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菁、陳靖儒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志謙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龎華珍、林丹淇、王思雅、張權、林逸苹、張煒澤、劉柏翔、吳昱鋒、李家豪、邱敬棠、賴欣郁、陳榮吉、林煜倫、李宥融、黃棕頎、呂紹昇、陳典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倢伃、洪鈺珒、李承翰、陳薏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志杰、陳仕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勇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秋玉、陳怡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志揮、鍾伯熙、黃加、姜玉玲、張淑芬、龔建源、黃羿城、方雅燕、黃琬玲、李智隆、張正祥、洪美芳、羅振瑞、陳美楓、鄭淑芬、郭錫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瀞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志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來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孟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婁韻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翎竹、洪雅君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岳霖、黃裙洳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華倩、張雅舜、苗益槐、陳雅珍、鄭以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靜雯、陳品宏、葉威萍、周春光、彭文欣、賴德發、柯建誌、何志明、趙愷融、鄭惠玉、劉屏郁、吳金農、蔡心于、簡宏達、陳佩伶、施議炳、莊烱儀、施政昌、施雅玲、陳芃伃、伍靜騫、連宇翔、趙燕麗、游惠英、石金燕、黃建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力澔、曹智軒、鐘晨維、周沛諠、吳文彤、康馨予、顏豪廣、涂頴君、余玫萱、賴葵樺、張玉奇、劉昱孝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葦嵐、鄭虹真、周裕暐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
任命邱曜輝、劉振安、劉崇信、林漢堂、黃柏燊為警監四階警察官,林建宏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周靜蘭、呂光原、陳美如、葉怡君、張翡珊、黃筱倫、孫啓安、黃馨慧、謝佳豪、莊惠鈞、張詠竣、李育珊、張采妮、王竺榆、陳冠瑋、林延諭、張瑞宏、許煥毓、張雅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