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31號
茲增訂民法親屬編第四章第三節節名及第一千一百十三條之二至第一千一百十三條之十條文;並修正第十四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