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8年05月29日
號次:第742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3451號
茲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九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八十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七十四條至第二百七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一條至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二、第三百二十條及第三百二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