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143941號
茲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六條之二及第八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