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8031號
茲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五條至第六十八條及第七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