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7年11月28日
號次:第739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
任命潘嘉娟為中央研究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福長為行政院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明增為內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徐韶良為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姜霖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俊菲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孫麗薇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俊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王韋龍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王凱右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柏惠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馬小惠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侯雅文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秀燕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鄭淑華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吳勝楠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湯美珍為國立清華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吳榮睿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田孝為臺灣高等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英櫻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歐惠婷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岳瑞霞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林繼國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蔡潛菁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昌邦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邱月雲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詠絹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文進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劉國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梁志國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莉婷為衛生福利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芝青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張雍敏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蘇昭如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林維言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蔡鴻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李健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隊長。
任命盧本善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楊富欽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榮信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宗貴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敏龍為客家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新雛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天陽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牛信仁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梁伯州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國棟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梅英為審計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鄭松輝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
任命李得全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蘇青雲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素雲為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蔡美淑為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胡淑芬、劉秀卿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振坪為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朱上岸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鈞然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文靜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瑞川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又仁為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淑玲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政憲為南投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英夙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明恩為臺東縣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高樑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史明原、陳順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穎、游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存安、李昕、陳慕恩、林郁邦、梁媛婷、劉冠孝、郭沛儒、郭穎彰、馮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郁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顥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名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誠、鍾友全、陳之晴、許培薇、陳毓盈、許家綺、王嚴、白庭瑄、吳岱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翔發、蔡恩平、王天佑、陳孟賢、紀維誠、賴文欣、陳峙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子嘉、林伯宣、王妙娟、黃聖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宏、黃瀞儀、沈淑芬、蔡溦芯、洪靖惠、吳楚巽、柯懿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蕾、游顯榮、蔡焱凱、林廷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潔、賴依雯、林育亘、林鉅唯、郭忠信、黃俊傑、陳薈宇、周淑宜、莊景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思穎、黃博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敏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淯雅、鄭玉松、陳勇昇、湯中民、鍾官縉、丁世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盈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哲凱、王鈺暉、王從仁、陳鎮翔、陳怡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傳國、張容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芷麟、王瓊姿、陳瑀彤、楊文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怡璿、徐莉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瓊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毓明、吳仁榮、張曉東、丘峻銘、李竑緯、葉昱良、王宇萱、李佳家、洪芳潔、林志清、羅絃瑞、張庭耀、林湘苓、劉創杰、黃仕昌、林建廷、劉俊達、吳享龍、周梅菁、羅慶璇、伍家慧、王韋茹、黃庭翊、呂嘉寧、陳依婷、林芳如、范揚鈞、陳信慈、楊青霖、楊育宣、王瀅婷、蔡坤榮、張祖綸、葉岱原、王柏叡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吳毓婷、陳俊丞、黃建城、陳昌熙、林信安、曾建祥、畢鴻聲、盧重言、黃瑞興、李侑純、張雅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費玲玲為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檢察長,林邦樑為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為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詹益昌為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許佳螢、楊宗倫、徐振玉、簡慧瑛、莊茹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雪惠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庭長,周俞宏、卓春慧、洪挺梧、吳育霖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家聖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6日
任命鄭安平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戴峻焜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謝欣潔、吳惠嵐、黃宣銘、程冠婷、沈琮閔、徐俊煜、江冠霖、江睿哲、黃筑、黎子睿、黃楨示右、林致吟、劉韋伶、吳政哲、劉子茜、王湘舜、黃郁珊、王韋力、蘇于真、黃思凱、徐聖傑、楊祖安、賴怡君、趙家譽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