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5291號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九十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