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5341號
茲修正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