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7年05月16日
號次:第736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任命林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顧澤民、彭昌盛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郭宏榮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吳美紅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任命林國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張獻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丁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
任命張雅惠、郭箐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偉鳴、張乃仁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鄭偉靜、陳威豪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雅玲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育鴻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廖水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李寶卿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一中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邱慧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高家富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郁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楊秀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查國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呂媽定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周興國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胡謹隆為臺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董靜芬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宋麗茹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張明珠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芳琪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柯偉宏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文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蕭欣瑋、陳雅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施華恩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邱怡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哲正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魏詮、施佩瑩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吳望亨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韻珊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周杏春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金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以凡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邱廷中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林文燦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林建成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高慧雅為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游春桃為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廖如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鼎盛、陳偉斌、蕭景鴻、方柏茜、何嘉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孝慧、陳永佳、林與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國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藍君宜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任命許嵐翔、林鴻鈞、高崇安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
任命林博仁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廖恆裕為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林燕瑜、蔡玉時、張文昌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琬如為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盧貞秀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鄭月嬌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危秀蓉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惠蓉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賴文淨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鳳鶯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林于郁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陳賢舜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金標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葉俊宏為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王佳玉、張宴薰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雷世謙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國樑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高佐良、林清結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何燦成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廖承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徐乃新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天降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林永裕、王雅芬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耆誠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黃錦儀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衷淳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張嘉恒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殷慧婷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柏茂青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永修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瑞民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李金玉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軍希為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智仁為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孝軍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周健杰為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王振鴻為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邱玉霞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唐益滄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東燿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杉根為臺中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陳勝楠為臺南市東區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張睿民為臺南市永康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姜愛珠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坤榮為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斌山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古雪雲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永福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高樑為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童金水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慶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慧娟、許敏華、遲葆箴、梁碧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韋慶、陳茂榮、吳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東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鎔任、林家右、張鴻鈞、陳玟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佳伶、陳致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澄豪、趙松齡、林孟華、洪千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惟剴、王柏鈞、李秋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湘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孟儒、張簡琳芳、文熙菱、黃雅姿、張簡琳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智傑、賴敏娟、古湯耿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靖淳、王靖怡、呂清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景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廷瑜、吳尚樺、郭玟林、黃子庭、蔡欣庭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7日
任命林柔、劉炯炫、謝宗宏、余昭俊、陳家銘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廖于澤、郭彥辰、吳翊瑋、林書偉、戴士翔、林昱維、許竣發、王博賢、廖冠誠、許睿恩、葉英哲、張詠菁、莊皓程、鄭子維、葉林豪、黃志銘、孫竟軒、林旻慧、顏佑容、李勝子、傅培維、黃茂軒、田統全、莊博州、蔡安奇、劉家豪、林昱成、張煒澤、劉柏翔、瑞玲、江柏漢、吳念蓉、黎釆芳、范振凱、陳柏年、黃怡菁、白宸亞、陳伶、熊一鋒、黃怡甄、蔡蕣䔔、蕭憲澤、何坤霖、翁子軒、林祺祐、莊博鈞、許輔昇、高甄容、郭晏甫、黃志憲、蔡沛妏、余辰澔、王崇道、林于鈞、何國仲、徐嘉明、吳順桐、蕭伶曲、鄭建佑、林威成、李瓊薷、陳宛廷、李柔靜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浚澤、賴滌凡、江宗晏、黃柏豪、林妙、蘇翊瑄、鄭仁豪、陳建中、葉昱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詠丞、柯維耘、林伯羽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
特派周玉山為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