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801號
茲修正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顧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