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811號
茲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至第五十七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顧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