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6年12月13日
號次:第734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4日
特派張素瓊為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4日
任命嚴文常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周道元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俊裕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張惟忠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曹立傑為駐秘魯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劉新新、林意盛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
任命魏仕哲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岡助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行政執行官,毛有增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分署長,吳義聰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郭棋湧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分署長,許萬相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李垂章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張銘耀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佩利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劉明津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耿驊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尤舜仁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蘇裕國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董玉芸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真慧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董佳宜、簡詩凱、陳韻絜、邱怡穎、張瑞麟、蔡佑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儲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柔安、方榮堂、呂理國、葉純淳、張雅純、黃義仁、王維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沁、陳建璋、柏國芳、莊皓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維釗、許瑋玲、吳淑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子芮、游佳娟、盧冠瑾、賀光隆、陳志翔、李依儒、林毓秀、簡君庭、施又寧、謝嘉芸、李金翰、李緯程、林詩菱、林孟萱、趙婉妤、張瑋廷、巫博智、賴亮佑、呂佳慧、莊勝雄、石欣硯、陳佳宜、林彥均、蔡宜臻、黃珮綺、柯秉志、王俊偉、徐婉瑄、洛彤、許曼祉、李昕諭、林羿廷、周佳霖、巫宗翰、陳姿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庭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菁菁、章靖、陳家榮、余修誠、劉彥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堯、詹珮君、紀竹凌、江亞庭、黃詩雯、楊博雄、楊孟儒、翁一安、陳啓斌、劉韋含、曾于軒、謝映慈、柯乃綺、沈敬華、洪惠萱、黃婕紜、劉議嬪、陳依安、郭芝吟、羅孟伊、張祖綺、宋啓理、林俐彣、周杰穎、徐卉葶、鄭博安、林俐伶、謝品萱、周載敏、黃苡媗、顏志峰、彭之毅、歐晏吟、蔡婉娥、陳煌玉、謝易展、林建宏、鄭鈞方、翁正勲、王聖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儒斌、陳景翔、王淳磬、王志宏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柏諺、蘇筠涵、王新凱、林志祐、蔡承安、王皓秦、張勻豒、邱炎凱、許淳皓、唐士凱、吳家宏、蔡昀辰、蘇百祥、鍾曜任、鄭桐生、林介營、葉和順、林煜翔、楊庭維、楊凱任、黃暐、楊彧嫻、陳家瑋、蕭聖樺、陳柏達、李彥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章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宗豪、陳宏兆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楊仕正、呂建興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宗聖、陳怡利、劉慕珊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宏昌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連思藩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高上茹、劉怡君、陳韻中、黃依琳、陳東泰、侯驊殷、游欣樺、何宗霖、林思蘋、張鈞翔、黃筱文、周懿君、張君如、余怡寬、蔡學誼、鄭遠翔、蔡逸品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4日
任命陳家欽為警監特階警察官。
任命劉浩廷、劉滌吾、許斐淳、蕭詠昕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
任命孫忠偉為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雯婷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志峯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家鴻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姜義坤為桃園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世仁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魏嘉憲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柳劍山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甘京諺、葉玫君、沈維芬、施姍、韓智瀅、楊貴湄、張盈盈、詹琬茹、黃俞婷、吳怡萱、郭佩瑄、蔡至旻、莊雅竹、宋治曄、陳明珠、蔡依芬、陳泓伶、何威志、張仙琦、江昱靜、秦雨彤、陳俊宏、廖振成、曾羽如、何宗澤、呂昆霖、黃雅芬、林晉弘、蔡政軒、林孜娟、張嘉丹、黃詩婷、曾文馨、彭之瑋、李金城、許雅菁、蕭聖峰、陳思伶、許韶、洪鈺皓、薛建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郁慈、謝美君、莊珮嘉、葉瑞卿、李佩涵、蔡瑞庭、蔡月美、許閎智、黃繪禎、黃盟淵、周映瑾、沈心慧、顏琦玲、邱品瑄、吳姵蓁、陳靖亞、林之婷、陳如華、王思靜、陳怡臻、彭智楷、蔡旻諭、蔡沛廷、洪子茜、高銘駿、吳東陽、黃啟忠、林慧婷、張淳惠、林書仰、林芃彣、邱怡涵、李柏鋒、儲健安、林孟潔、李秉勳、康雅婷、毛皖馨、賴允慧、劉宜庭、龍欣、張百志、張証期、魏妤芳、張淑雯、莊耘、李杰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儒、徐韶君、周芷儀、陳媺、賴佩吟、黃堂倫、徐宏志、郭雅婷、陳泠安、王韻晴、蔡侑庭、林筠庭、吳彥儒、李羽倩、劉睿瀅、張翠文、黃世澤、簡筑瑩、高明、李如婷、廖偉翔、黃彥翔、楊淑媚、張淵巽、許慧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芝、陳珍琪、劉識賢、陳慎非、蘇月楓、姚宜君、謝秀花、戴瑞萍、葉揚、楊季涵、劉珮廷、林佳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芳、褚宗諄、林祐聖、劉蕙慈、林靜雯、王耀慶、徐葦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佳琪、洪玉芬、楊銘霖、王威凱、段名聰、李俊宏、盧建庭、姜定良、王振安、石維謙、陳停汝、林慧嬋、康書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琇、黎元聚、藍義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亭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君、陳雨薇、李家昇、施佳昀、劉適瑤、陳寬達、黃建升、尤敬弦、謝依純、劉上瑀、林采潔、蕭貝芷、陳壬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佳宜、廖惠美、黃宇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仁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武輔賢、楊政達、吳欣珊、張雅亭、蔡嘉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季璇、簡志興、吳高直、林雅慧、邱湘敏、周書瑜、簡瑀萱、謝旅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生、周至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
任命王珍韶、邱國偉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
任命邱滄霖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白麗真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黃郁芬、呂美莉、陳薇如、吳宜璇、連丁幼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明忠為文化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許耕維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麗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呂德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寶昌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明德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陳奕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依歆、黃郁芬、陳盈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竑奕、鄭文豪、林佑珊、陳碧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秉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慈、黃若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虹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依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一峯、陳貞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群評、蘇珉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怡君、鄭瑋婷、王鈺琪、陳宥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雯雯、洪維涌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洪嘉穗、陳瑞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琬頤、丁亦慧為檢察官。
任命洪國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敏芳、黃玉琪、施慶鴻、劉長宜、游文科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汪漢卿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李怡蓉、洪韻婷、梁昭銘、黃志中、蕭筠蓉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
任命廖盈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