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5141號
茲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至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財政部部長 許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