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9651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7月26日 號次:第731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
 

任命范植谷為交通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4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
 

任命王怡文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楊育郎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賴怡瑩為國立體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邵屏華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清泉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俊凱為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惠芬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游麗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俊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莊老達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王安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劉芳爵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史瓊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施志和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郭安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翁英明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許仁澤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長平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蔡妙慈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誠佳、劉燕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劉俊男、楊修瑋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方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吳建成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羅莉婷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懷敍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人事長,林素安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貴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鄭瓊華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秉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麗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王明德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育萍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李維銘為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李梅麘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黃政凱、鄭勝天、莊玲玲、吳仁志、劉芬宜、許專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奕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子寧、陳泓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振華、黃信源、莊俊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明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建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榮松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周泰德、巫美蕙、吳育汝、呂佩珊、陳采葳、王耀霆、謝濰仲為法官。

任命劉又寧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
 

任命高誌良為警監四階警察官,徐世霖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李哲源、莊啟浚、劉輔中、徐祥峰、陳勇志、陳泓銓、楊承融、吳建賢、陳芳修、蘇敬堯、李展榮、吳宥憲、鄧嘉緯、王輝銘、劉松宙、呂家宏、余尚叡、陳彥東、翁羽醇、李承峰、嚴繡齡、蔡宗憲、陳昆賢、李政杰、許芳瑜、張育銘、陳志平、張竣傑、梁耀仁、陳智強、賴政谷、黃常祐、林育諒、廖勇順、陳駿瑋、張亦竣、杜爵宇、陳明暉、關學鴻、王瀚億、葉昌融、姜明宇、徐旭㠦、王智毅、黃聰智、程顯停、劉英廷、馬震昀、陳建達、王士豪、陳友浩、陳彥志、陳世豐、黃依婷、謝政達、詹鈞智、郭俊沅、鄧瑋儀、張耿僑、陳秉隆、朱駿威、施淙瀚、王柏強、柯素惠、詹傑勛、吳幸娟、蘇信華、孟繁安、張峻瑋、徐凡巽、陳宏壹、林錦玉、鍾建瑋、方鵬程、劉仲軒、蔡依伶、李政穎、黃建嘉、宋玉弘、高淑如、林恩于、張雅雁、劉怡君、柯宣任、彭穩達、黃勝揚、王士達、林益志、簡建韡、劉弘偉、游洪斌、吳俊輝、葉士銘、林英傑、詹博元、楊本上、張秀禪、蕭光育、鄭如盛、廖宗瑋、王珏、林原靖、林湧棠、王啟仲、謝宗翰、洪梓銘、黃堃盛、莊秀蓮、盧敬勛、吳孟桓、劉建宏、蔡明晃、林駿哲、張益甄、黃裕翔、劉峯志、李侑倉、劉富榮、林俊宏、許景嵐、黃學鵬、李宗哲、劉岑蔚、周景星、顏士涵、林鈺麒、嚴元泰、王瑞成、詹川漢、王建智、翁靖凱、陳鵬安、陳怡豪、廖敏玲、汪湘昀、王世豪、林新凱、戴木君、陳明君、紀傑翔、羅翊倫、林欣枚、陳玉芬、黃柏鈞、温家一、白居正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峻、鍾政良、連冠富、蔡承晏、蔡其恆、詹育昇、林奇墨、許弘昇、高楓期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0日
 

任命謝麗華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廖雪如為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葉永亮為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吳淵展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建裕為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熊萬銀為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謝惠雄為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世傑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韓榮華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江國豐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呂清富為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孔官為連江縣財政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孫景瓏、呂映諭、謝易晏、陳瀅伃、吳燕婷、李春慶、吳育誠、林欣怡、賴文盛、黃清富、林彥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淑娟、董祐榮、張銘育、王蓓瑜、周沂萍、范凱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光甫、岳巧珺、賴巽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茹、蔡依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秋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禎祐、林家弘、林人一、黃雲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育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恩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致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俞伶、蔡嘉欣、連婉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禹岑、魏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佳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7月20日
 

任命林浩然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育倫、王霖、蔡宗庭、王敬舜、朱浩宏、黃健閔、楊弘吉、張志嘉、廖國昌、施智偉、吳秉宸、許翔綸、賴維信、李俊緯、楊明吉、廖聖洲、蕭智元、李冠億、盧慶菖、蔡峻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博翔、蕭丞堯、洪俊豪、林顯仲、李建霖、李偉銘、魏峻暉、柯又豪、廖啟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宗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童耀德、邱煜勝、林舜祥、胡志丞、徐尚瑋、林士凱、賴孝賢、蘇雅儀、周順賢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余國森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家豪、黃文賢、林杰勳、李育利、謝鐘信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