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5月10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51號
茲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內政部部長 葉俊榮 財政部部長 許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