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3501號
茲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三條、第三條之一、第五條之一、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國防部部長 馮世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