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4月26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0401號
茲增訂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