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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2月22日
號次:第729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科技部政務次長蔡明祺、裘正健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
任命吳珮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盛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隊長,賴瑩瑩、張順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蕭清郎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李長平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王眾賢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昌成為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黃志元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徐秋菊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詹惠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敏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政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明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
任命林松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任命林揚勛、曾瓊仙、鄒勳元、林琪雯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游燕君、彭巧菁、凃靜妮、丁東榮、鄧華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周國祥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徐嘉臨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劉文仕為行政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兼主任委員。
任命李新穎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榮國為駐宏都拉斯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謝妙宏為駐薩爾瓦多共和國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劉克裕為駐貝里斯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楊進福、林明泰、黃文亮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朱正聲、王光齊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歐陽泓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育瑞、司德釗、翁維藝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蘇子亷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宗顯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嘉恆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蔡俊雄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國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周麗貞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嘉瑞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正堅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江增彬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佩芳、朱懋威、林家儒、林月貴、余家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維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嘉宏、李宗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培誠、王瑞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慧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素玲、劉國華、王茂琳、李宗賢、廖珮辰、蕭惠玲、蔡永泉、林佳欣、陳麟爵、許容翊、王偉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昇榮、康素香、李俊緯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宋英志、傅安臻、張慕嘉、林森勇、李信穎、劉名亞、林美慧、陳一青、劉容如、沈麗玲、張怡萍、李佩樺、黃正龍、李逢源、許容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群庭、李宗翰、謝茵絜、彭馨儀、徐世淵、林卓儀、許宏緯、楊唯宏為檢察官,顏汝羽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任命吳東峯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徐志榮、王鏡頴、林峻夆、趙胤棓、邱小明、許華宗、朱振德、蔡連峯、鍾耿威、范文琪、柯閔翔、蔡詔閔、周韋伶、周明勳、林維徹、郭彥維、洪仲正、陳有仁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