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05861號 茲增訂專利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經濟部部長 李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