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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2月14日
號次:第727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
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任期自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至111年2月14日止。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
任命何逸峰、傅子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鄭銘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張金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游國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徐淑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賈治國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蘇再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徐小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涂承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范雪景、廖美玲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杜世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佳欣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禎鈺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張景涵、王顯芬、江珮瑜、張雅菁、向子帆、林宏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安清、黃宣雅、郭泰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立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
任命葉建能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清吉為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仁煜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王允宸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羅群穆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怡馨、杜美璇、李佳萱、翁瑋澤、江瑋庭、李慧綺、黃蓉瑄、洪嘉聰、郭雅婷、陳俞伶、陳薏如、田建芳、李玲慧、梁維真、周逸敏、黃茹偵、羅心秀、劉亞欣、古旻蕙、邱荻芸、謝佳縈、吳仁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榕苑、林文碧、石純宜、何珮儀、廖羽忻、李羽晨、洪靜怡、林鄭剛、徐子龍、林碧萱、邱歆喬、林芳如、賴祐群、吳鴻輝、董景嘉、連啓雄、胡成龍、劉麗卿、盧崇文、趙宇函、陳家嬿、洪偉毓、彭郁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瑩柔、黃敬倫、黃健源、林芳慶、張晨揚、陳怡潔、黃絲梅、林庭瑋、朱穎嫺、施嘉旻、孫睿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賢淑、黃薰萱、蕭伯岳、黃貝瑜、陳志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業峰、羅鳳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方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欣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議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佩珊、顧芳綸、王乙茜、楊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名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卜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富、黃建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淳、李宥婕、郭達昇、黃緯綸、利浩宇、吳琇琳、潘亭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美惠、鄭旭宏、郭恒聖、許復傑、張裕謙、黃宇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君、陳瑞芝、翁毓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思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
任命張文源、黃建華、黃鉅翔、劉佳奇、李政達、陳詠霖、雷明恭、黃冠超、黃庚偉、郭秋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嘉源、黃暉銘、胡耀中、陳信宏、蔡尚信、林涵浩、何志勤、吳宗憲、王智利、劉哲宏、李俊德、吳柏佑、蔡宗勳、蘇雅文、李政信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智明、邱典軍、陳宥均、徐俊雄、黃國彥、林亞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
任命陳幸俐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江文宏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林素惠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邱垂發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劉厚連、呂坤煌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黃瑞月為立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邱幼惠為最高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淑娟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瑩芬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江明志為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博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子芸、張珮嫚、陳怡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芳玲、呂政信、呂育安、徐甄美、王書桓、劉致麟、羅惠文、王嬿茹、林秀媛、張恩銘、洪于絜、曾珮婷、何柔昀、林啟源、陸嘉、劉芮帆、廖珊億、丁皓偉、李怡瑩、林玥、楊婷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蕎俞、許乃今、李呂杰、蘇子予、伍信翰、陳威廷、屋比利比利‧殳比、李冠緒、蔡佩珍、邱郁芬、何光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照明、李怡諄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莊秋桃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徐漢堂、柯伊伶、陳景裕為試署法官,許曉怡為法官,余珈瑢、何鋼、簡廷涓、邱佳玄、黃俊偉、吳玟儒為候補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
任命楊文凱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楊聰福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
任命陳文儀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唐殿文為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邱太欽為駐斐濟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常以立為駐澳大利亞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陳仙丹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呂姿慧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羅文禎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陳美瑜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常健平、詹益僖、翁寬碩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吳美華、張家仁、劉宜發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黃俊修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培志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睿哲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吳玉珍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派夏恒仁、江富志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林宇旋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昌嶼為科技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江雪嬌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余柏賢、陳崧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宣琮、張世宏、林琇婷、李志宏、王秋惠、陳承浩、葉子銘、廖于瑄、蔡毅銜、林芸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元齊、陳雅苓、謝怡茹、葉彥均、傅柏樺、張詩偉、洪顗傑、潘建宏、李韻萱、丁綿霞、顏妙真、方聖愷、吳志浩、陳明秋、游美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至硯、蘇品曄、邱信詰、徐意善、謝濠全、謝惠銘、曾馨儀、黃勝玉、何瑋、徐啓洋、吳乃光、蔡瑋庭、張文泰、陳立勛、李欣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恭文、文豪、許勝凱、鄭文斌、陳一華、林岡樺、王奇峰、潘韻如、洪義斌、黃瑞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翊偵、陳虹羽、林國祥、陳玫伶、楊允安、魏哲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杰穎、朱庭寬、曾湘芸、林淑琴、廖宛琪、李淑瑜、王閔正、蔡濟謙、李佳玲、高千雅、鄧宇捷、楊子儀、張雅婷、覃丞弘、曾建、廖婉婷、林詩涵、黃毓菁、薛翔予、吳姿錞、曾惠君、黃竹珈、鄭宜軒、張敬佳、李中正、薛曉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琳、黃淑娟、王中元、葉雅真、江芃萱、周哲綾、何育欣、陳韻如、鄭麗華、薛芹羚、彭羚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鄺正平、黃偉如、劉中棋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顏妤安、江智彬、紀若侍、蔡正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欣蓓、鄭珮琪、馬鴻驊、李尚宇為檢察官,廖彥鈞、張嘉婷、洪鈺勛、劉威宏、古御詩、高健祐、陳嘉義、黃芝瑋、陳盈辰、黃慶瑋、呂舒雯、洪欣昇、林禹宏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
任命趙莉容、葉品妍、趙明玉、吳政勳、黃照霖、杜縣霖、易俊成、蘇羿陸、李佳鴻、林逸甲、羅少睿、黃俊嘉、蔡明煌、王永勤、劉勝杰、洪新凱、王柏崴、賴君豪、陳重銘、蔡整宜、梁宏愷、歐政倫、洪毓鴻、鄒宗育、徐慶郎、洪昭舜、黃柏誠、王哲林、李惠玲、鄭惠文、涂耿瑋、李學謙、許家維、陳青鴻、林文傑、余峻誠、李煥塘、邱漢宗、許文錡、陳威良、許世聰、潘國光、黃偉哲、林智偉、蔡祐臣、許家銘、李彥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
考試院副院長高永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