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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1月30日
號次:第727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特派王亞男為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任命蔡巧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朱建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蘇登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旻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允中、張麗蕙、童政彰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辜文玲、侯立洋、陳香吟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莊琇媛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姸沂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孫世亮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章宗耀為僑務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胡延年、張明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繼開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筱貞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洪龍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筱蕙、張淑美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團寶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張錫朧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蔡文晉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
任命王瑞玲為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高鵬為新北市立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葉任偉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何湘麟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凌建勳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李政安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潘玉女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洪秀勳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宋隆全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吳志宏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游兆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蔣欣育、余鴻祥、李志璇、李雅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智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嘉衛、張凱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彥旻、李志慧、林榆凱、林士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宇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浚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群傑、楊芷寧、賴巧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韋聖安、田欣儒、錢乃瑜、陳鴻暉、鍾宜安、陳映竹、林銘濱、丁安安、周昱辰、謝宛玲、楊涵如、陳麗安、張荃惠、王靜雲、林怡君、王怡菁、江佳穎、許雅琳、劉家彰、黃承澤、蔡筱妘、姜柏年、宋宛蓁、陳怡棻、曹宏儒、王欣齡、周佳叡、馮海明、吳欣儒、陳秉宏、胡銘仁、高福隆、程紫芸、陳韻如、林妤珊、曹盛堯、宋孟儒、楊雅捷、黃瑞雯、林筱婷、胡麗珠、張惠琪、陳鋸豐、劉雪慧、宋怡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伯威、吳佳儒、張媺媺、黃鳳娟、賴曉鶯、陳鈺佳、陳彥宏、王榆雄、謝宜蓁、洪莉婷、楊舒涵、徐向君、吳佳嫻、林俐君、林逸霖、陳奕廷、簡育縈、方信然、林彥男、沈秉南、葉怡旻、邱佳君、廖元熙、方彥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博禎、陳俞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映汝、王聖宗、陳彥如、鄭多利、曲可喬、王薏婷、林恬瑜、陳巧穎、江靜雯、張羽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寶林、羅俊賢、林育誠、駱倚晨、張倍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佩芳、廖婉琳、陳璟瑜、李嘉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家琪、朱雅詩、劉文渙、李雅雯、周玉婷、蕭雅綺、許玉瑋、謝昀融、謝一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羽宣、簡湛竹、劉維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旭庭、羅紫瑄、黃琪、林虹雯、陳怡靜、王意華、陳映志、許志瑋、李文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栢、賴柏仁、蔡蕓蓮、劉欣惠、吳柏均、蕭為澤、童昭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英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國聲、林家鈺、謝振勳、黃筱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曉婷、廖源彬、黃倩怡、黃雯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宛柔、蔡宗霖、廖英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欣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佳琪、李駿、李孟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德政、練育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竣凱、蔡贏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孟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祥紋為試署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任命蔡碧仲為法務部政務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任命簡宏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徐嘉臨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派吳啟文為行政院簡派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王錫美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保民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成昌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良玉、徐佑典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賀忠義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洪慧珠為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副院長,汪忠一為駐捷克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陳相如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木生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林義雄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副組長,林進明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淑華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謝明峯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鄭乃文、楊玉惠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呂春嬌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子騰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高慧敏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孔文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金錠為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忠孝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春杏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趙興華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金文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胡凱程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麗瑾、史惠華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戴紹章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志韜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朱瑞皓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俊華、陳冠甫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李連權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賴瀅宇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鄭瓊芬為科技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陳俞伶、潘佳玟、陳仲篪、陳玟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威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鈺雰、孫宏昱、張婕妤、賴嘉慧、康志豪、許毓珊、歐陽汝怡、黃馨萱、陳建宏、林姿燕、吳柏毅、林怡君、簡芊卉、張婷琇、胡麗晴、吳瑋潔、孫貞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靖軺、趙柏彥、楊禮仲、謝祥泊、李勝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逸婷、劉彥妤、莊仲霖、洪筱蓓、謝宏偉、張肇樺、張雅欣、郭晏蓉、蕭旭偉、江佳靜、王朝揚、葉毅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英仁、林瓊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穎、陳柔涵、廖錦善、許家蓁、鄭子麾、張惠琦、張志丞、葉懿中、李硯蓉、陳怡頻、張可冀、陳珮毓、李逸華、蕭叔勉、莊荃與、施美瑄、蔡婉宣、吳小梅、蕭文茜、石俊男、蕭姵珊、王雅薌、張家維、葉雅玲、湯淑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瑞嵐、楊惠絜、鄭雁綾、蔡沐學、周宣甫、陳莉晴、高秉澤、黃靖惠、許琇婷、吳潔霏、陳筱薇、余岱凌、吳青咏、王聖茹、劉姿瑩、邱智盈、林佳蓉、陳彥文、張素釧、林暐哲、黃瓊儀、彭惠萱、蕭沙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慶祐、陳茜、簡逸村、陳樂璿、劉猷中、張鐸儒、陳麗玉、李佩玲、梁宥菁、陳元皓、周祐任、簡佳敏、林威志、謝滿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廖家瑞、游憲宗、姜新銀、許鳳怡、江勝榮、謝欣穎、田偉文、紀孟泓、薛維綱、戴佩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盈錦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元仕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
任命陳惠堂為警監二階警察官,呂明都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