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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1月16日 號次:第7274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特任藍獻林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任命林志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羅尤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美蓉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君如、杜嘉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許耕維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文初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子敏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張芳琪為僑務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嚴俊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少民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吳明峰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薛伊蒨、黃淑芬、吳啟裕、張富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雅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慈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皓文、李香穎、廖顯仁、吳佩容、曾韋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皓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曉明、陳信宏、楊博閔、王藝龍、葉斌、李思偉、陳建宏、陳逸綸、高俊廷、陳思翰、余政倫、陳承賢、郭賢章、沈勁彣、鍾元耀、魏子傑、林家榆、黃君平、王敏全、郭璟亮、陳政佑、莊鈺德、陳懿璿、樊庭宇、吳羽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聖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郁涵、沈朋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瑞助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蘇秋津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黃莉雲、謝碧莉、王梅英、吳麗惠、林麗玲、吳淑惠、楊力進、謝靜慧、楊智勝、李麗珠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鄭永玉、謝說容、林清鈞、吳惠郁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楊陵萍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譚德周、莊珮君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邱奕智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吳昆璋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8日

  任命鄭貞茂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