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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1月09日 號次:第727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

  特派李選為10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

  特任呂太郎為司法院秘書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

  任命黃細清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賴佩技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鄭裕峯為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黃如妙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范乾峯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簡任第十職等副總隊長。
  任命邱國峯為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唐連成為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俊興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美顏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育晨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洪丁仁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張秋文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賓華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冠宇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詠渠為南投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童金水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緒信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靜君、吳銘泓、闕湘恩、廖彥洋、李侑宸、丁璇、曾昭淦、林兆鴻、陳文映、王碩鋒、鄭肇軒、鄔秉潤、王瀅雯、蔡清蓮、林俊宏、鄭詠誠、蔡明蓁、楊曉佩、藍于雯、朱肇安、楊雅菱、王若青、吳昱廷、曾婷鈺、姚佐奇、王培德、王一霖、曾莉卿、毛啟桓、李政樺、林瑞賢、林雪芬、王芬遠、王維萱、藍敏芳、廖克琦、陳盈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暎琪、宋穎欣、黃智鶯、林思妤、吳昌潤、鄭文彥、劉祉延、賴宣儒、呂岱恩、廖貞雅、吳苡瑄、蘇姮伃、吳盈臻、陳芬瓊、吳勇福、張祐慈、謝宇婷、蔡佳穎、方詩涵、馮子騏、黃永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芬、張丰毓、張瀞文、張蕙芬、余典錡、胡鈺羚、邱雨薇、蘇雅靜、林久禾、劉雅燕、朱慧容、潘睿芹、呂韶玲、吳惠如、陳岱煒、張志強、胡惠雅、黃紀云、張良齊、沈育竹、林思妤、譚舒桓、余昇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旭崑、楊旻伊、周芳、黃昱欽、黃于庭、張巧佳、許哲旻、羅郁瑛、陳顥文、吳宗桂、曾瑛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琮裕、卓昭文、楊怡君、歐怡岑、林仁傑、陳柏志、許耀文、柯佩萱、吳銘峰、李元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承泰、劉又綺、曾柔靜、吳明莉、蔡欣諭、林暐森、王蕾琇、邱俊傑、蔡惠婷、林鼎傑、劉燕群、陳均銘、吳佳真、江明俊、林庭郁、徐文遠、張芷云、黃秀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有勝、林啟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宛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仲彥、王暐雄、蕭汝芳、吳雪華、曾宇琳、李育彤、蔡佩倩、高維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虹瑩、陳却、吳怡靚、楊智弘、方均文、林韋翰、許億先、施茂誠、張馨方、陳婉柔、吳淑莉、陳淑英、盧宏霖、邱國銘、張華尹、梁翟庭、陳孟琪、吳佳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惟荀、謝博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巧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育伶、邱玟融、任天文、黃崇洲、呂劭君、林于景、蘇俊福、吳効直、黃郁峰、陳冠彣、張婷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慈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濡夙、梁敏嘉、施淑蓮、謝泊諺、葉曉玲、吳雯君、黃品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思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盈、張岑琳、陳瑩蓉、曾思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祖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

  任命陳瑞嬋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莊麗蘭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謝文政為內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蔡佩芳為內政部移民署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鐘景琨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張國葆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丁樂群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汪忠一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華玉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季韻聲為駐以色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黃惠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明機、許文和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蓮英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葉明星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陳睿榮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胡曉嵐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趙子賢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鄭來長為國立臺灣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徐宗鴻為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鍾瑞蘭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郭瑞華為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羅建勛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朱家崎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劉邦繡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林宗材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張裕煌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張俊福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蕭惠君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徐仲禮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洪丕振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余小菁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周錫呈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賴朝鵬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戚培芳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徐振能為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詠絹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學勳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蕭惠文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明興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朱俊德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中心副主任。
  任命薛大勇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郁禎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黃育欽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俊彬、黃揆惟、林介銘、陳子揚、林永明、鄧佳詞、古欣巧、陳韻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怡萱、朱思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宜仙、鄒孟庭、許靜怡、羅詩婷、黃俊達、曾天威、吳佳玲、王凱陽、湯淑媚、吳佳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允政、范士隆、劉書硯、楊季璋、彭裕志、周恩寧、黃是衡、辜德棻、陳榮輝、張展溢、林英勝、陳巧馨、鍾承泰、吳舒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偉嘉、張喨雲、張庭瑋、劉永祥、鍾清全、林志勲、陳妍君、陳韻平、陳道瑄、李汮芠、王亮淇、陳儀穎、蔡筑涵、左杰、郭心蕙、陳璿安、黃柏諭、陳冠廷、郭宇彥、陳建文、吳憶如、李佳穎、黃俊明、鄧輝凱、李冠穎、張祐銜、鄭凱鴻、李奕霆、林群詔、宮可軒、林益群、陳秉禾、李茂宏、林家葳、林佳儀、朱孝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依芳、陳筱雯、李志剛、蕭幃譯、吳苡弦、吳昭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純、陳盈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日晟、劉馥宜、李東翰、陳怡君、鄧維誠、劉晏宇、蔡世民、林志潔、莊曉筠、葉靜婷、鄭巧明、廖君軸、盧允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秉成、林育緯、葉藍筠、柯孟榕、周緒玲、林致安、巫舜銘、林佳緯、張民萱、葉宛真、徐盈蓁、吳政旻、楊淞閔、李靜君、王淑錦、曾怡文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蔣惠美、陳彥君、洪小嵐、簡莉如、高婕、李孟臻、洪語葳、高明通、蘇俐卉、賴虹靜、何鈺琳、林映玎、張正欣、潘彥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俊力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李廷輝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任命吳怡嫺、陳文一、白惠淑、楊順淑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

  任命劉宏儒、李明憲、許慶豐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蔡宏政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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