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251號 茲修正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瑞倉